评议制下的监督
元月21日,县人民会场。2005年党代会年会最后一天,200余名经过激烈角逐产生的党代表都有些兴奋莫名。
评议票和签字笔发下来,党代表徐慧芹一看,上面横着列了每个委员的名字,纵向的则是“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县委交办工作”、“应对灾情和突发事件”、“廉洁自律”等10个方面的情况。此前一周,每个委员自己写的述职报告就已经发到党代表手中。“就像我们在意学生对我们老师的评价一样,他们彼此之间肯定还是有个比较的。”徐慧芹是中学英语老师,她的判断是:“材料写的80%都是真实的,县城就这么个圈子,他一个大活人,怎么敢瞎说?要是编些成绩上去,也蒙不过去啊!”
“优秀”、“称职”、“基本称职”抑或“不称职”?徐慧芹埋头填写,只听见周围都是翻动纸张刷刷的声音。“我想,台上的领导肯定更紧张吧。”
会后几天,徐慧芹就收到了常任制办公室反馈回来的统计票数,薄薄的一张纸,上面,各个委员所得的各种票数赫然在目:书记优秀票189票,满意票8票,名列第一,而最后一名干部的优秀票只有160多票,另有不称职票4票。
“过去谁能管得了干部?上级领导隔那么远,代表又不管你,所以民间开玩笑爱说,‘说你行就行不行也行’。”现任常任制办公室主任叶汉朝是个阅历丰富的人,年轻时在外经商,回到党校教书后还出书研究古代的官吏制度。“要从制度上解决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相结合的问题,肯定要有评议制。”
“一开始争议最大的也是这个,领导们一是担心这个评议能不能取得实效,二是担心能否公正客观,怕平时工作得罪人怎么办,被捆住手脚。等意识到这个评价跟政治前途挂钩,权威实在了,又难免担心动起真格来,把自己的官评掉了咋整?”
《关于对县委委员实行评议制的规定》是这样设计的:代表在大会期间可以向“两委”和“三个党组”及其成员提出询问、质询或罢免、撤换要求。对“因重大决策失职、工作严重失误、廉洁问题、道德败坏等原因,在党员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党代表可以联名或由代表团提出罢免撤换的要求。要求一旦提出,全委会必须决定是否提交大会进行表决,大会未予表决的要在会后按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评议结果要作为考核委员政绩的重要依据,文件明文规定,不称职票达到30%的要引咎辞职,不称职票达到50%的,立即提交党代会进行罢免表决。
等到届中的信任投票,如果不满意票超过30%的领导班子,必须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对个人而言,不信任票达到1/3的,必须责令辞职。
“这里面很微妙,这个新鞋子肯定不如原来的鞋子宽松,内心谁愿意呀。反反复复讨论过好多次才确定下来。但既然制定了规则,就要按规则办事。”
但是,评议结果出来却“非常客观公正”,叶汉朝说,“你想啊,代表来自方方面面,工、农、企业、知识分子、干部。他说了真话还是假话,努力的方向对不对,工作有没有实绩,大家是有杆秤的。”
而后几天,记者采访的几个委员也都承认说,“最多和最少都在大家的预料中。”一个基本的看法是,平时干事得罪人多的票数在中上,当“老好人”不干事的票数反倒最低。
下面的党代表的说法更具体:“那几天,票数低的,人一下子就变谦虚了,跑基层也跑多了。”
还有人给记者分析说,别看前后相差也就一二十票,但很说明问题。普通的群众党代表大多不了解上面的内幕情况,一般都会老老实实地投票,而掉票往往都掉在科局级的干部代表这一层,“当官当的是面子,票数高,腰杆都直;要是票数太低了,就算不罢免,当得也没味道啊。”
还有一个党代表压低了声音给记者说,“最明显的变化是,今年过年,红包都没人敢收了。”
县纪委的信息更为准确地反映了这个“紧箍咒”的厉害。“这年把来申报重大事宜的起码翻了一番,”纪委委员汪福平说,某个局长的女儿要结婚,他来提前申报说有几辆车接送,办几桌,结果纪委派人核查,确实没有动用一辆公车。
“干部没有‘保险箱’了。”纪检干部胡立春的看法是,“原来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够不上纪检处分标准,没政绩也混得下去,但是,现在如果党代表意见大了,投你不信任票,或者联名要求撤换,南郭先生就混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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