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信访接待的“窗口作用”,切实将“带着浓厚的感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落到实处,近日,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控申部门在严格规范办案流程的基础上又推出四项工作机制。
这四项机制分别是,一是建立控告申诉权告知制;二是建立信访工作包案制;三是建立预约接待、谈话工作制;四是开辟检察长接待特别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