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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焦点问题的不同声音
有几个问题始终是此次征地中的关键问题:此次征地在村里有没有公示?到底有没有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征地过程中与村里有没有签订合同等等。
“第一次冲突后,村里开始通知我们去领钱,但没说什么钱。”赵建学说,他是第一
个去领钱的,前七名去领钱的都是摁了手印,每人2000元。但后来,再去领钱的时候就开出了条件“不允许影响电厂施工”。
条件开出后,大致有2/3的家庭就不去领钱了。随后,村干部、乡干部、市干部给每家送款。并给大家发了“明白纸”——《定州市支电办关于定州电厂占地有关情况的说明》:
定州电厂共占地1748亩,全部征地费用5929万元,每亩征地费用33919元。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此项费用需上交:
1、有偿使用费每亩6666.66元。
2、耕地开垦费每亩6666.66元。
3、南水北调费每亩1760元。
4、征地管理费、按照征地费用总额的3%计算,平均每亩1055元。
5、土地评估费每亩103元。
6、耕地占用税每亩3333元。
以上6项费用共上交国家、省市费用每亩19584元。电厂灰场和灰场路共占用绳油村土地378.9945亩,征地款586.69万元。
记者查阅了财政部网站,在2002年全国已经取消了征收南水北调附加费。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常嘉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和电厂只能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电厂是依法用地,手续要合法,政府需要在土地开始征用前要明确,接着,政府要进行公告,凡是涉及到土地的村民必须了解土地的用途,补偿标准要明晰,这个补偿要经过村民同意,如果两次公告后,村民不同意,也不能征用,要进行听政会,只要有村民拒绝接受赔偿,这个土地征用过程就属于程序违法。
而村民认为,有关部门贪污、截留了绳油村的征地补偿款。
村民们认为,首先是征地未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这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北省有关法律规定的这类事情“必须要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其次,征地及其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定州市政府未依法公告,听取农民的意见。
另外,政府的“说明”与《土地法》的规定并不一致: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不包括电厂应当向各级政府交纳的有关费用。
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应该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补助费,而不是按照“每亩支付安置补助费6192元。”
定州市委宣传部部长任振焦对记者出示的一份“看了什么都明白的”的“绳油村问题真相”的一张纸上显示:原村主任牛全占说,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会都开了,并有会议记录。
这样的会议记录是否有做假的可能?曾经当过这个村工作组小组长的定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黄宏京说:“我们去村里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他们就是不听,如果这个记录是假的,那我们就没办法了。”
但记者随机采访了村里的几位党员,从石家庄电务段退休的党员牛山林、牛喜林都表示从未参加过这样的会议。
在2002年底,政府确认的依法征地时间里,当时的村民代表侯平均、牛占中等人均对记者讲,他们没有参加过关于参与讨论征地的村民代表会议。82岁的村民牛建国给记者出示了一份时任村民代表的19人(共计24人)的一份共同摁了手印的声明:“电厂征地之事未开过村民代表大会。”
此次征地有没有征地合同?
村民们都发出同样的疑问。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村支委委员、会计牛因奇,他说,自始至终,没有和村里签过合同。这些年,都是这样征的,从来不签合同。
记者在村里没有找到其他村干部,但此说法被开元镇东沿里村支书王茂林所证实,他们村在此次电厂征地中比绳油村征的更多,但依然没有签任何合同。
为什么国华定电不能直接和村民谈判?定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黄宏京解释说:“按照政策要求,首先是政府和用地单位谈判,用地单位把土地补偿款首先给我们市财政,然后由市财政根据不同的情况决定给予村民多少。”
在村里采访的那几天里,记者一直找不到过去的村支书记与现任村支书,也找不到过去的几任村主任与现任村主任。村民说,干部们早就跑了,哪里还有一个在家。牛山林对村干部也颇失望,“党支部决定一切,但村里则由四五家村民控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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