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市人民检察院自20日起至24日在全市检察系统开展以“惩防并举,反腐倡廉”为主题的2005年“举报宣传周”活动。本市及中央驻津21家新闻单位记者出席会议。
会上,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通报了本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内容等,介绍了2004年以来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公布了检察机关即将开展的“查办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等情况。活动期间,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将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即将开始的“查办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案件查办范围等,21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增加一天检察长接待日,加大接待、受理、办案力度,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倾听群众呼声,同时深入重点行业、部门、乡镇、社区和对口服务单位,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决定从今年7月起,用一年半时间,在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查办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为推动专项活动取得实效,检察机关将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搞好宣传发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二是做好案件线索排查工作。对举报的案件线索,热情受理,认真审查,构成犯罪的,无论发生在什么领域和部门,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将依法查办,决不手软。三是同步开展预防犯罪。结合办案积极开展犯罪预防工作,对查办的典型案件进行认真分析,深刻剖析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针对制度、管理、监督上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积极提出预防对策,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建立健全内部防范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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