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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至5月间,天津市塘沽地区多次发生少年结伙拦路或入室抢劫案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极大危害。公安机关相继侦破此案并报捕后,塘沽区检察院依法对涉案抢劫的13名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1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经审查查明,4月8日零时30分许,未成年人张某经预谋伙同年龄相仿的王某等人,窜至塘沽区中西村西平街54号,持砍刀、棒球棍对该住户夫妇暴力威胁后,抢走现金170元、手机1部。5月8日凌晨,张某经预谋后又伙同未成年人张某某等人,窜至塘沽区一小区,持砍刀、棒球棍对准备回家的一女青年实施暴力威胁,抢走现金180元、手机1部、金项链1条。这一少年抢劫犯罪团伙涉案共8人,除两人在逃外,其余6人均被批准逮捕。
另查明,5月4日至12日间,未成年人高某经预谋与赵某等人多次交叉结伙,持刀、棍棒等凶器,先后在塘沽区河滨公园、海河外滩、塘沽开发区银珠公寓等地入室抢劫两起,拦路抢劫5起,抢得手机7部、现金1930元。这一少年抢劫团伙涉案共10人,除公安机关报捕前取保候审两人外,塘沽区检察院对其中7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1人作出不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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