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是“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记者30日从天津市卫生局获悉,目前本市按照国家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的要求,正处于此项活动的自查与整改阶段,并明确三级综合医院今后要达到的指标。 术中改变手术方式要告知家属
本市医疗机构将认真执行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术前讨论、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临床用血审核等制度,以有效防范、控制医疗风险,及时发现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手术前后要做到:病人术前诊断、手术适应症明确,术式选择合理,并与患者签署手术和麻醉同意书、输血同意书等;手术中出现意外做到处理措施果断、合理,术中改变术式要及时告知家属或代理人;科学预防术后并发症,术后观察及时、严密,早期发现并发症并妥善处理。 不得擅自使用未经批准的制剂
医疗机构将严禁使用无批号、过期、变质、失效药品,或者擅自生产、销售、使用未经批准的制剂;严禁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严禁利用回扣或提成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其他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转诊患者;不得索要、收受患者红包和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回扣、统方费、开单提成等。 未经批准技术不得用于临床
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选择权,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手术、麻醉、输血以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获得患者的书面同意。进行医疗技术科研必须符合伦理道德规范,不应用未经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实践证明的技术,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不向患者收取相关费用。 积极推广个体化给药方案
医疗机构要建立临床药师制,由临床药师负责临床药物遴选、处方审核,参与查房、会诊等。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合理用药的监督、指导、评价,指导医师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协助临床做好细菌耐药监测;为患者提供合理用药的咨询服务,积极推广个体化给药方案。 及时答复患者的费用查询
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无自定收费项目、超标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收费等现象;不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严禁将医务人员的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执行国家有关药品、高值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高值耗材按照合同采购,合理使用;不向患者收取有关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以及为评价试验效果进行的相关检验、检查费用;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建立完善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能够及时答复患者的费用查询。 护士与床位比至少达到0.4:1
各医疗机构各护理单元护士人力的配置也有明确的原则与标准,以确保满足实施等级护理的质量与患者安全的需要。具体来说,病房护士与床位比至少要达到0.4:1,重症监护室护士与床位比达到2.5-3:1,医院护士总数至少达到卫生技术人员的50%。另外,医疗机构的临床检验项目也必须满足临床需要,并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 三级综合医院今后要达到的指标
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手术、麻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履行患者告知率100%。
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5%
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80%
疑难病症好转率≥90%
麻醉死亡率≤0.02%
医院感染率≤10%
普通门诊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院医师比例≥60%
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10分钟
急诊留观时间≤48小时
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10分钟
平均住院日≤16天
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