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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中年妇女因丈夫拒绝送其到医院治疗,遂于深夜持菜刀将其夫砍成重伤。近日,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妇女有期徒刑3年。
被告人陈某与其丈夫王某常因琐事发生争吵,而且陈某经常说自己有病,但去医院看病时查不出任何病症。事发当晚,陈某称其肚子痛,要求王某送其就医,王某很不耐烦,对妻子的要求不以为然。陈某见丈夫不关心自己,遂心存怨恨,并产生杀夫之念。次日凌晨1时许,陈某乘王某熟睡之机,持菜刀向其头部、面部及身体其他部位连砍数刀。经鉴定,王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案发后,天津市司法精神病鉴定委员会经对被告人陈某进行鉴定,确定其为神经症,在实施危害行为时有辨认及控制能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构成故意杀人罪。陈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因被女儿发现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对被告人陈某予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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