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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餐桌”卫生状况令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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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天津市出现持续高温天气,由于温度高、湿度大,病原微生物繁殖速度加快,而人体抗病能力随之降低,因此细菌性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很容易发生。为此,市卫生局昨日发布2005年第5号卫生监督警示公告,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食品卫生,谨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同时,市卫生局也加强了夏季食品卫生监督,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对误报、漏报、瞒报的单位和个人,卫生行政部门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市民在盛夏时节首先要做到科学加工、储存食品。选购新鲜食品;食物食用前要彻底加热,食品所有部位的加热温度都必须达到70℃以上;立即食用做熟的食品,尽量当餐食用,剩余熟食品要冷藏,重新彻底加热后才能食用;生吃的蔬菜水果必须进行洗涤消毒;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保持厨房所有表面的清洁;避免昆虫、鼠类和其他动物接触食品,最好的保护方法是将食品贮藏于密闭容器里。
外出就餐、购买食品时也要注意食品卫生:选择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馆和食品经营单位;购买食品要仔细查看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购买“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不在“马路餐桌”就餐;不购买路边“无证”摊贩售卖的熟肉、凉拌菜、凉皮等熟食以及摊贩自制的刨冰、冰水、果汁等冷饮;不购买无冷藏条件的酸奶。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喝生水;不暴饮暴食;不生食水产品;不贪图一时凉快而大量食用冷食、饮料和冰镇啤酒。
市卫生局已要求全市各区县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对冷食、饮料、啤酒等季节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特别是要检查此类生产企业的布局、周边环境以及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同时还要加大对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和中小餐饮企业等单位及各类食品超市、小食品店、小食品摊点等食品批发零售经销单位的检查力度,做好对冷冻饮品、啤酒、肉制品、乳与乳制品、桶(瓶)装水等重点品种的卫生质量抽检。一旦发现销售无食品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标准、过期变质和提前标注生产日期、假冒和来源不明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市卫生局将采取停业整顿、限期改造、依法处罚、取缔等措施,对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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