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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外国电影中,少年儿童不能买酒的镜头并不新鲜,此类规定其实在国内也已开始实施。7月1日,商务部颁布了《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其中规定全国酒类经营者不准向未成年人(不满十八岁)出售酒类商品。规范虽已经颁布一周,可是记者走访天津市多家商场、超市和便利店发现,不少经营者对这个规定知之甚少。
9日,记者在家乐超市西青道店的酒类柜台发现,购买酒类的消费者中有不少稚嫩的面孔,经上前询问得知一位十六岁的高中生是帮家长买酒,几个结伴来采购的中学生是买啤酒庆祝考试成功。记者在超市的几个酒类柜台找了一圈也没看到有“未成年人不能购买酒类商品”的提示,接下来在结账时收银员也没有对这些未成年人提出异议。同样,在复兴路上的几家便利店内,面对未成年人购买酒品,也没有一个经营者拒绝。一便利店店主则认为这个规定根本没有办法执行,“除非规定买酒要带身份证,要不然有时根本无法判断买酒人的年龄,现在的高中生看起来和大学生差不多。”在友谊路酒吧街,晚上来酒吧喝上一杯的未成年人大有人在,而酒吧也并不拒绝这些“孩子”的消费。一酒吧老板称:“我们还不知道有这个新规定,不过有的客人一看就是个孩子,但谁会放着生意不做呢,况且我们这的乐队里也有几个人没满十八岁。除非有人管有人罚,否则肯定没人理会这个规定。”
未成年人“禁酒令”为何会遭遇“执行难”呢?据了解,商务部《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并非强制性的,所以约束力有限。况且其中并没有明确商家在违反规定后,应由哪一个执法部门施以什么样的处罚。这项规定要想落到实处,还需要相关部门明确执行办法。不过,商务部昨天已明确表示,标准的实施细则也将于近日跟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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