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以来,天津市全面解决了建筑企业历史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同时,还建立了农民工工资卡和“月支付季结算”制度。
截至目前,本市建筑业农民工办理工资卡和签订劳动合同已逾25万人,覆盖率达到90%以上。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本月起,农民工投诉企业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将由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劳动监察部门将严查相关企业。今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将被限制招标、进津备案。
在受理拖欠工资问题投诉时,劳动部门要将企业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和落实月工资支付制度作为检查内容。凡涉及用工单位为无资质队伍、进津企业未经备案,或雇用包工头带队伍施工的应会同建设管理部门对企业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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