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在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回欠款后,收到申请人的锦旗,不是一件新鲜事,天津市河东法院的执行法官却同时收到了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两方送来的锦旗,这就成了一段佳话。
邯郸市某工厂于2004年诉请本市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返还欠款41万余元,后经法院审理,其诉请得到支持。该案判决书生效后,邯郸市某工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年9月22日,双方在执行中和解。但此后因为种种原因,生物公司未能履行和解协议。无奈之下,某工厂只得于今年4月12日申请恢复对该案的执行。
执行中,办案法官发现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为多年业务客户,双方至今仍有业务往来,于是便抓住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这种特殊关系,结合双方单位的现实困难,进行大量细致地工作。渐渐地,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的态度都有所缓和。最终,考虑到双方长期的合作关系和对方的实际经济困难,申请执行人表示放弃15.4万元的债权,并当场书写了弃权声明书。被申请执行人见状,遂一次性主动履行了剩余欠款,双方握手言和。因为“双满意”,这起案件的两方不约而同为法官送去了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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