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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焦点三:警察小偷一起巡逻?
案发当日,第三被告人张吉是带着郅慧成、赵云刚、汪涛、朱燕军4人前往刘利民处助阵的。个子不高但身体结实的张吉在法庭上的“直白”陈述多次引起旁听人员的注意。
张吉,35岁,1991年曾因盗窃被判刑3年。出狱后也一直以偷盗为生。正是因为这种特殊职业,张吉、郅慧成、赵云刚在一次偷盗中被警方抓获,并由此认识了承办此案的刘利民,经刘之手,张吉3人办理了取保候审。张吉称,自那以后,“刘利民的电话都要及时接起,生怕惹领导生气”。
“刘哥”、“领导”,这些都是张吉等人对刘利民的尊称。大大咧咧的张吉在法庭上很直接地形容了自己与刘利民的微妙关系,“我是靠偷为生,时常在尖草坪小商品批发市场附近活动,你说我要是惹了刘哥,他以后还不得天天盯着我,那我怎么生活呀”。
不仅如此,法庭上张吉还直言,他们给“刘哥”上供、付账是常事,甚至有的时候他们还陪伴“刘哥”在街上整夜巡逻抓坏人。此言一出,旁听席上一片哗然。
庭审焦点四:谁给被害人致命一击?
“……2005年5月3日20时50分左右,经刘利民指认后,被告人张吉、安胜利、周传全、赵云刚、郑惠忠、朱燕军、郅慧成、汪涛在桃园南路2号冶金厅招待所停车场内,将李忠义拦截,并对李拳打脚踢。其间,周传全用木板击打李忠义的头部,致木板断裂,安胜利、朱燕军分别用木棒、铝合金管击打李忠义,赵云刚持扫帚威胁围观群众。之后,周传全等人逃离了现场,李忠义却在送医院救治无效后死亡。”检察院在起诉书中这样描绘几名被告人在案发时的情节。
究竟是谁给了被害人致命的打击?在昨日的法庭调查中,刘利民等9名被告人说法各异。
刘利民说:“见他们上去了,我转身就走了,不知道当时情况怎样。后来,安胜利几个人上了我的车后,也没说把人打坏。”
第二个受审的周传全,说自己打架时还不认识刘利民,他是跟郑惠忠去的,当时是出于义气才上前出的手。当时,他随手拿了块木板,打了李忠义的胯部两下,板子就断了。
接着受审的张吉与安胜利,更是声称自己没参与打架。
在昨天下午的庭审中,当法庭对赵云刚、郑惠忠、朱燕军、郅慧成、汪涛5人讯问时,这几个人要么避重就轻地说当时的情况,要么互相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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