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销售伪劣药违法行为的药店,一旦被查出将受到停业一年的处罚。新的《天津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今起在本市颁布实施,发生假劣药品问题的经营企业除被吊销经营许可证外,12个月之内再次申请GSP认证将不被受理。
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药品GSP认证是针对药品销售企业的国家级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药品经营企业除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外,必须依法申请GSP认证。市民购药时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查看药店是否通过了GSP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