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一般情况下,“两节”期间的消费者投诉要比平时增加30%以上。工商执法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旦您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以下5种途径依法维权。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这种方法适用标的较小的纠纷或信誉较好的经营者。协商和解应特别注意:一是必须遵守自愿的原则;二是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和解权利;三是不得损害第三方利益。
向消协部门投诉。消费者向消协部门投诉要有文字材料或投诉人签字盖章的详细口述笔录,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投诉人的姓名、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等;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并提供凭证(发票、保修证件等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工商、质检、环保、卫生、物价等国家行政机关都负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职能,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以上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请求处理。
提交仲裁。在双方同意仲裁的前提下,消费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并附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年龄、性别、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或法人、其他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及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有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无法解决的消费争议,都可以通过司法诉讼途径加以解决。消费者向法院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第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第二,有明确的被告。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情况下,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如果原告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也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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