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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药价药厂是“价托”
某种药原来只卖0.5元,改了包装和名称后,便堂而皇之地卖到10元。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了抵消“降价令”带来的损失,一些药厂在研发新药难的情况下,“心急火燎”地做起换包装和换药名,然后再高价销售的“表面文章”,假借“新药”之名,行暴利之实。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品价格处副处长茅菊英认为,我国大多数药品都是仿制药品,其化学成分、生产工艺基本相同,生产成本也相差无几。但近几年,各种充斥市场的“新药特药”中,有相当一部分只是经过一下“变脸”,价格就增长几倍甚至几十倍。它们或变换剂型,或改变包装,或更换名称。而药厂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就把所谓新药研制开发费用、设备更新费用等统统计算在内,如此一来,新药价格就普遍高于老药价格。
南京一家制药厂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做药就像做手机,手机价格一直在降,但总有高价新产品推出。同时,你降低我这个药的价格,我马上就推出一个新药。”
专家建议,要打消药品价格与实际成本之间的不合理差价,政府职能部门要建立严格的质价审计制度,严格成本核算,确保质价相符,绝不允许非生产性的开支乱充成本,更不允许假借“新药”之名,哄抬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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