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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黑头的(法规)不如红头的(文件),红头的不如白头的(领导批示)”
红头文件不如白头的?安徽“立法后评估”审规章
省法制办每年选择几件省政府规章进行实施效果测评,形成制度
立法质量如何,关键看其实施后的客观效果。现在不少规章在执行中遭遇尴尬局面,出现了“黑头的(法规)不如红头的(文件),红头的不如白头的(领导批示)”的现象。为提高政府立法质量,从2000年开始,安徽省法制办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每年选择几件已施行一段时期的省政府规章实行“回头看”,进行实施效果情况的测评,形成制度化的“立法后评估”。截至目前,安徽对12部政府规章实施了测评。眼下,对《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等3部规章的测评正在进行中。
出现“规章”不好用的现象,一方面是因为部门对规章执行不力,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某些立法项目或其中的具体内容缺乏实践基础,制度设计上不尽完善,可操作性不强,以至束之高阁。针对这两方面原因,安徽“立法后评估”的测评内容,既包括规章实施的绩效,也涉及规章的各项制度、程序规定是否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安徽省政府法制办经济法制处处长罗建华说,“立法后评估”实施方式包括书面征求意见、实地调查和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在形成初步意见的基础上,就一些重点问题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后,测评组形成书面测评报告,认真分析规章实施的具体效果,特别是指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省政府要求有关部门按照测评报告提出的建议,进一步改进立法;对于测评报告根据实证调查所提出的修订规章的建议,将组织人员起草修订草案,并适时列入年度立法计划。
在对《安徽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的测评中,测评报告提出的建议被接受,省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按照建议整改,其中取消育龄男性必须办理婚育证明的规定,受到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认同。修改《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的建议,也为省人大常委会所采纳,并列入了人大次年的立法计划。
省政府法制办黄显鸿介绍,结合每年政府的工作重点等实际情况,选择规章开展立法“回头看”,进行评价评估,尤其是从执行的层面,关注群众的感受,对法律规章的可操作性、可接受性等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能够发现规章在实施中是执行不力还是难以执行等实际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完善制度设计,可以增强规章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严肃性。此外,测评、调研的过程及结果的公开,会吸引更多的人关注立法,积极参与立法,形成立法机构和社会的良性互动,有利于促进民主、科学立法,进而推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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