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高博):两名洋酒经销商为牟取暴利,大量购进假冒的“人头马”、“芝华士”等高档洋酒,转卖给天津市十余家酒吧、夜总会,销售金额高达29万余元。日前,本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对这两名经销商提起公诉。
据了解,被告人郭某、刘某均系本市经营洋酒的个体工商户。2004年8月至2005年1月,郭某、刘某从广州购进大量的以假充真的“芝华士”、“人头马”、“轩尼诗”等品牌的各类洋酒,分别销售给本市的16家酒吧及夜总会,销售金额共计29万余元。
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于2005年2月3日将郭某、刘某抓获。当日,在本市河东区二人存放假酒的地点查获假冒“芝华士”、“人头马”、“轩尼诗”等品牌的各类洋酒,价值36万余元。案发后,所查获的假酒被公安机关收缴。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郭某、刘某无视国家法纪,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29万余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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