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苦心照顾瘫痪老伴十余年,老伴病故后才得知两人婚姻关系无效,而就在此时,继子以此为由想独占房产、将老大娘“扫地出门”。日前,法院判定老大娘可以不予腾房。继子不服已提起上诉。
十年前,寡居多年、家住天津市宝坻区的王某到塘沽区一老乡家做客,认识了当时已年过古稀,自称丧偶多年的高某,二人认识不久即举行了婚礼。王某没有工作,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就是高某的退休金。婚后一年,高某突发心肌梗塞并瘫痪在床,为支付给高某治病的大量花销,年近花甲的王某不仅花光了自己的积蓄,还干起了小买卖贴补家用,并且对老伴精心照顾,直到今年3月高某去世。
然而在高某刚过世不久,高某之子找上门来,声称父亲和高某婚姻关系无效,要赶走王某、夺回父亲房产。与此同时高某之子拿走了家中的户口本,还以父亲婚姻无效为由将王某告上法庭。法院经调查发现,高某和王某在1995年领取结婚证时,与其前妻的合法夫妻关系尚未解除,因此判决高某与王某的婚姻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无效婚姻。
随后高某之子以要求王某腾房为由再一次将王某告上法庭,在塘沽区老龄委和塘沽区法援中心的帮助下,孤苦老人不仅解决了生活问题还得到了法律帮助。法院经调查后认为,王某和高某自1995年确立婚姻关系后,居住在塘沽区某小区内至今已经10年。虽然此房屋所有权归原告,但是该房一直由被告王某租住并交纳相关费用,现在被告无其他住处和经济来源,故对原告腾房要求不予支持。近日,高某某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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