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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种违法行为记7分
机动车驾驶人63种违法行为:
-驾驶未经登记、未领取号牌的车辆上路行驶的。
-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时超车的。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超车的。
-右侧超车或者在与被超车辆未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驶回原车道的。
-在有禁止掉头、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左转弯的。
-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樑、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的。
-变更车道的机动车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未按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的。
-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在道路上行驶、未停车让行盲人、行走不便的残疾人、孕妇、老年人或者儿童的。
-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的。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的。
-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停车让行人通行的。
-夜间灯光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继续行驶的。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妨碍被放行车辆、行人通行的。
-客运车超过额定乘员20%、货运车超载30%在道路上行驶的。
-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行驶的。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未进入环形路口的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向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没有停车瞭望,让右侧来车先行的。
-遇放行信号时,未依次通过的。
-有障碍的道路,未让无障碍一方先行或者有障碍一方已经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让行的。
-狭窄坡路未让上坡车先行,或者下坡车已经行至中途,上坡车未上坡而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在狭窄的山路,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遇停止信号时,未依次停在停止线或者路口以外的。
-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未依次停车等候的。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或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先行的。
-右转弯机动车未让相对方向行驶左转弯车辆先行的。
-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规定行驶的。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
-非机动车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机动车遇此情况未减速让行的。
-机动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非专用车道的车辆进入专用车道行驶的。
-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超速的。
-掉头、转弯、下陡坡时超速的。
-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超速的。
-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超速的。
-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超速的。
-机动车超车后,未同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距离驶回原车道的。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通行的。
-机动车遇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的。
-机动车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停车排队,占用对方车道、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的。
-机动车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会车时减速靠右行驶,未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在允许掉头的地方掉头,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未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
-违反临时停车规定的。
-机动车辆超过规定速度驶入路口的。
-机动车借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的,超过规定速度的。
-公共汽车进站未在站点一侧单排靠边停车的。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公共汽车在站点以外临时停车上下乘客的。
-公共汽车驶离站点时,未单排依次顺序行驶的。
-出租车违反规定在道路上停车候客、揽客的。
-机动车未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机动车载物遗洒、飘散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车辆行驶未避让清扫、设施维修等专业人员的。
非机动车驾驶人16种违法行为:
-非机动车驶过受阻路段未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的。
-驾驶非机动车在人行道行驶的。
-驾驶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的。
-驾驶非机动车转弯前未减速慢行,伸手示意,突然猛拐的。
-驾驶非机动车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的。
-驾驶非机动车双手离把的。
-驾驶非机动车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的。
-驾驶非机动车未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的。
-驾驶非机动车向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右侧转弯的。
-遇有停止信号时,未按规定停车的。
-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不能转弯,未依次等候的。
-手中持物的。
-行人遇人行道有障碍无法正常通行,借用车行道通行时,车辆未避让的。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未避让其他车辆和行人的。
-驾驶非机动车与其他车辆、行人抢行、逆行的。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附载儿童,行经交叉路口等危险路段未下车推行的。
高速公路行驶11种违法行为:
-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未与同车道前车保持规定距离的。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速度的。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违反行驶规定的。
-从匝道进入高速公路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未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乘车人下车未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或应急停车道内的。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60公里时速的。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载货汽车车厢载人及驾驶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未注意警示标志,减速行驶的。
-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因事故或其他情况致使车辆不能通过时,车辆在超车道停放的。
行人、乘车人和其他参与交通活动有关人员13种违法行为:
-扒车、拦车或者实施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的。
-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的。
-未经许可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
-未经许可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
-未在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
-机动车等待信号或者前方受阻临时停车时,乘车人上下车辆的。
-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
-行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的。
-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的。
-乘车人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的。
-候车点设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设施上的,乘车人未直行通过非机动车道的。
-机动车行驶中跳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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