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司机如何办理工伤保险 每月只缴8.8元
北方网消息(记者刘雁军):今年9月份,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了《关于客运出租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市客运出租行业从业人员已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在客运出租行业实现就业的“的哥、的姐”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本市“的哥、的姐”从工伤保险中得到实实在在的职业伤害补偿。这是继2003年9月份本市劳动保障部门针对客运出租行业从业人员实施失业保险之后,又一个体现对“的哥、的姐”人文关怀的政策。
目前,本市客运出租行业从业人员在市公用客运职业介绍中心可以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特别是客运出租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的实施,标志着本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社会保险险种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客运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和其他职工一样可以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真正解决了客运出租行业从业人员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救济、工伤有治疗的民生大问题,解决了他们工作和生活的后顾之忧。
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是一项劳动强度较高、工作环境风险大的职业。目前,本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大约有近四万人,他们每天平均工作大约在10小时以上,驾驶着出租汽车奔驰在大街小巷,昼夜为全市人民的出行提供运营服务,成为人民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初到一地的人首先接触到的就是出租司机或公交人员,所以出租车或公交车也被称为“城市名片”,奔驶在大街小巷的出租车形成了城市的一道流动的“风景线”。但是,客运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在运营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会造成身体的伤害、残疾,甚至死亡,这将迫使他们暂时或永久地不能正常从事出租汽车运营,而且在医疗救治和基本生活上没有保障,需得到家庭、社会的援助。如果出现伤亡,受其供养的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的抚恤不稳定。出租司机参加工伤保险,可以规避职业伤害风险,有人形象地比喻说,工伤保险“花钱不多,管事不少”为出租司机和他们的亲人们撑起一把遮避风雨的“保护伞”,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客运出租汽车运营人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后的医疗救治等社会保障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他们的职业风险。
据介绍,参加工伤保险的客运出租行业从业人员,如果在运营中造成职业伤害,经认定为工伤的,可以按照本市工伤保险规定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及时得到工伤医疗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的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补偿(不包括用人单位负担的部分待遇)。大大地减轻了个人和家庭的负担。更重要的是,工伤保险能够帮助劳动者尽快地恢复自己的身体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帮助劳动者尽快恢复劳动能力,重新回到工作岗位,或者从事自己喜爱的职业。
市公用客运职业介绍中心,是本市公交客运行业的专业劳动力市场,是劳动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实施客运出租行业工伤保险代收代缴的服务机构。为了更好地完成这项工作任务,公用客运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已经为客运出租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做了精心准备,设置了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服务窗口,随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随时接待从业人员的政策咨询,解答在劳动保障方面遇到的疑惑;随时办理就业登记和提供劳动保障事务服务。
提醒:欲参加工伤保险的本市客运出租从业人员,可以到位于南开区卫津南路102号(金虹公寓三楼)的市公用客运职业介绍中心咨询办理。为方便客运出租从业人员,该中心特别设立了咨询电话:23016553、23016552、23016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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