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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高博):女子朱某涉嫌与一名网友同居后,以怀孕为借口,伙同其舅妈敲诈同居男子人民币14万余元。日前,朱某和她的舅妈一起在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受审。
据了解,2005年初,被告人朱某化名“孙洋”通过上网聊天,与被害人赵某相识。此后二人多次发生两性关系。同年3至6月,朱某伙同被告人李某及秦某(另案处理)等人,以朱某怀孕,住院,找工作,拿钱了事为由,以语言相威胁,对赵某实施敲诈。其间,朱某敲诈赵某现金11.9万元。李某敲诈赵某现金2.5万元。同年6月26日,公安机关将朱某、李某抓获。
法庭上,27岁的朱某和舅妈李某对指控事实提出异议。朱某在接受公诉人讯问时说,她和赵某是通过QQ聊天认识的,开始她告诉赵某自己叫“孙洋”,交往了一段时间后,双方都说了真实的姓名。认识不到一个月,二人在赵某租赁的房子内同居。由于没有采取避孕措施,3月底她怀孕了。为了避免麻烦,她在家里自己用药物做了流产。
朱某说,自己怀孕找赵某要钱是天经地义的,而且赵某还要回去3万余元钱。被告人李某则说,钱都给了朱某,自己并未占有钱财。法院经过审理,决定择期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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