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天津市政府召开创建基本医疗保险诚信体系动员大会,确定在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中,全面建立医保诚信体系。本市将在全国率先建立起遏止医保骗保行为的新型防范机制。
副市长崔津渡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张俊芳出席会议。
创建医保诚信体系的内容包括: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诚信评定、开展执业医师诚信管理、开展参保患者诚信管理、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社会监督机制等四个方面。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律视为不诚信,实行一票否决。1、虚开、买卖、转让门诊和住院票据及零售票据,不按规定时限擅自销毁票据;2、未住院而虚报住院骗取医疗保险基金;3、挂床和摞床住院;4、将非医疗保险支付的病种和诊疗项目篡改为医疗保险支付项目;5、将《药品目录》外的药品篡改为《药品目录》内的药品;6、将生活用品、家用电器、医疗器械、保健康复器材等篡改为《药品目录》内的药品;7、以为患者治疗为名开具药品处方或购药凭证,串通患者不取药而兑换现金或有价证券的;8、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或虚假申报医疗费用;9、使用、销售假、劣药品,或者擅自生产、使用未经批准的制剂;10、发布虚假医疗、药品广告误导患者,欺骗群众。
本市首次建立不诚信参保患者处罚制
患者作假,暂停医保待遇
为杜绝个别参保患者违规就医购药,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本市首次建立不诚信参保患者处罚制度,对参保患者就医实施严格管理。
参保患者就医时必须主动出示参保证件,不得向医务人员提出不合理要求,做到文明就医购药。参保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不诚信:1、冒用他人参保证件看病购药或将本人的参保证件借给他人使用;2、隐瞒、编造病史,篡改诊疗凭证;3、参保人员或参保人员与执业医师(药师)共同采取报销票据作假、处方作假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险待遇的;4、转卖通过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药品,谋取不当利益,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参保人员有不诚信行为的,实行重点跟踪监控,除对违规骗取的医疗保险基金予以追回外,还将视违规情节给予停止半年到一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处罚,并在媒体曝光,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市为医保定点执业医师建诚信档案
医生“玩儿虚”要被淘汰
在推进定点医疗机构诚信制度建设中,对执业医师实行备案制度并建立信誉档案,实行诚信管理。执业医师一年内违规积分达到设定分值时,将作为不诚信医生被淘汰,取消其为参保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资格。执业医师的守信情况,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记入信誉档案,严重违规或一般性违规2次以上的,实行重点跟踪监察。
执业医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不诚信:1、编造医疗文书或医学证明;2、不核实患者身份;3、不经患者或家属同意使用非医疗保险支付的药品、检查和治疗项目;4、不按诊疗规范进行检查和治疗;5、不按病情使用贵重药品。
实名举报者最高奖五千
本市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举报奖励制度,对实名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行为者,一次给予最高5000元人民币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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