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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三峡重庆库区最大移民款贪污案主犯,巫山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原科长杜江伙同他人侵吞征地补偿款共计460余万元,决定对其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经查明,1998年12月至2004年5月,杜江利用担任巫山县国土资源局耕保科科长并负责巫山县政府征地办公室日常工作职务之便,采取虚列、重复申报等手段,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占征地补偿款共计人民币409万余元,其中杜江个人分得和占有共计224万余元,此外,杜江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征地补偿款近57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杜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和挪用公款,其行为分别构成了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贪污、挪用的部分公款为移民资金,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据此,法院判决杜江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最终决定对其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此外,对伙同杜江共同贪污犯罪的六农民,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周汝清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易继定有期徒刑六年;陈平有期徒刑五年;陈祖友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涂永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袁孝华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杜江创下了建国以来重庆库区贪污案的最高记录。截止到目前,三峡重庆库区因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而落马的官员已达238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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