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自来水价改革方案已获广州市政府批准,2006年元旦起广州将正式对居民用户实行阶梯式水价,按用水量多少缴费,最低1.32元/立方米(月用水22立方米内),其次为1.98元/立方米(23~30立方米)、2.64元/立方米(30立方米以上),现行居民水价为0.9元/立方米,综合水价则将由现行的1.18元/立方米上调至1.69元/立方米。广州市物价局将于今天正式对外公布结果。
最终执行第二套调价方案
在今年9月26日广州市自来水价听证会上,自来水计价实行的计量标准改革和提高基础水价的方案获得高票通过,大多数代表都赞同提价幅度较大方案二。广州市物价局负责人昨天向记者透露,最终获批执行的是听证会上的第二套方案。
据介绍,居民阶梯式水价的用水量划分标准为:户均4人级以下的每户月用水量第一级为22立方米及以下,第二级为23~30立方米,第三级为30立方米以上。阶梯式计量水价水费计收以家庭住宅单元为一户,每两个月考核一次,以水表抄见行度计收。居民户每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时,用户可凭户口本、暂住证到供水企业办理确认用水人数,人数确认的有效期为一年,每增加一人,可在户均第一级水量基数相应增加6立方米,在户均第二级水量基数下限相应增加6立方米,上限增加8立方米,超过第二级水量基数上限值的计入第三级水量。
特困户水费不实行先征后返
根据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的承诺,将在5年内完成自来水计量系统的免费改造,同时将二次供水保洁纳入自来水公司的管理范畴。
此外,考虑到听证会上众多代表对特困居民的优惠要求和税收征收的因素,最终的执行方案改变了起初提议“特困户水费实行先征后返”的做法,在第一级阶梯水量内按原价(0.90元/立方米)计收,超过第一级阶梯水量的部分,按批复的方案执行。
居民阶梯式水价划分标准
第一级 1.32元/立方米(月用水22立方米内)
第二级 1.98元/立方米(23~30立方米)
第三级 2.64元/立方米(30立方米以上)
备注:每增加一人,可在户均第一级水量基数相应增加6立方米,在户均第二级水量基数下限相应增加6立方米,上限增加8立方米,超过第二级水量基数上限值的计入第三级水量。
两套调价方案一人,可在户均第一级 单位:元/立方米
供水类别 现价 方案一 方案二
居民生活 0.90 1.22 1.32
工业 1.25 1.69 1.83
行政事业 1.10 1.49 1.61
经营服务业 1.85 2.51 2.71
特种 2.20 3.12 3.38
综合水价 1.18 1.56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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