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通讯员高院宣):为贯彻落实天津市高院和天津市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加强联系和沟通的六条意见,进一步了解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法制环境和现状,探索新时期人民法院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途径和举措,日前,市高院围绕“依法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司法保障”的课题进行了一系列调研活动,对新形势下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司法保障开展专题调研。
此次调研活动,在市工商联的支持和协助下,分别走访了和平区工商联、手机行业商会、大通集团、大维集团和森源建筑公司,并向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发放调查问卷200多份。在市工商联组织的座谈会上,常务副院长于世平与市区工商联、民营企业及律师代表进行了深入座谈。一些民营企业的代表和律师结合个案审判和执行的情况,畅谈了自己在依法维权过程中的感受,对法院的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于世平副院长指出,依法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司法保障需要多方面的合力,一是需要依靠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二是要依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要依靠法制的完善,四是要依靠企业自身充分适应环境,正确选择充分保护自身利益的手段。同时,于院长还向非公有制企业的代表进一步阐明了法院审判的理念、程序和要求,希望非公有制企业加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诉讼风险意识等。天津高院将根据调查阶段收集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做进一步的分析研究,形成调研报告,提出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对策性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