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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年,新气象。2006年,是我国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我国今后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指导方针和重大部署。党中央明确提出,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从2006年1月1日起,将有87部法律、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内容涉及消费、纳税以及公司、证券、环保、节能等诸多方面,无不体现了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关切。
新个税法的实施最引人注目。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800元提升到1600元。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三险一金将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即单位为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据此,仅天津市今年就将有130万人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对9亿农民而言,2006年元旦最好的消息莫过于彻底告别延续了2600年的农业税。农业税税种的取消,让农民吃上了“定心丸”。
对广大公务员影响最大的,是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法律《公务员法》的正式实施。该法明确规定,公务员的范围不仅限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还包括同时具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条件的人员。该法将使公务员队伍更加稳定和高效。
对经济生活最具影响的,当推新修订的《证券法》和《公司法》的正式实施。两法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为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新修订的《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明确规定可以设立“一人公司”,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3万元。而新修订的《证券法》规定,国家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保护普通投资者利益。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由证券公司缴纳的资金及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组成。此外,新法增加了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制度。
颇感温馨的是,2006年起实施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交警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先敬礼,并使用规范用语。“你好!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此外,吃的,用的,住的……87部新法规涵盖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些新法规可以折射出,2006年将是一个深化改革之年、科学发展之年、促进和谐之年。
2006,咱百姓生活更精彩。
吃得更放心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追究行政责任
卫生部、教育部发布的《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今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指出,对学校食品卫生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职责等失职行为,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
□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
中国第一部全国统一的酒类市场流通管理规定——《酒类流通管理办法》1月1日开始实施。该办法明确,对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和溯源制。规定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固定地点贴标销售散装酒,禁止流动销售散装酒。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
□果冻月饼蜂蜜等国家标准将实施
地理标志产品——塘栖枇杷、建瓯锥栗、宝应荷(莲)藕、萧山萝卜干从今年1月1日起有了国家标准,使“土特产”有了科学“配方”。同时,一些大众食品也有了国家标准。如蜂蜜、月饼的国标从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果冻的国标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另外,天津《汤圆——地方标准》于1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标准》,速冻汤圆食品将不再“长寿”:滚粉式汤圆在符合贮存条件下至售出不得超过24小时;包裹式汤圆在符合贮存条件下至售出不得超过48小时;速冻汤圆的保质期为6个月。
点评:
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餐桌安全”绝不是一个小问题。
一年多来,随着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食品安全问题有了一定的好转。从2006年要实施的新法规中可以读出两个关键词和一个新动态。
两个关键词,一个是健康,一个是监管。即用立法监管的手段来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如,明确规定,对学校食品卫生负有监管责任的有关负责人,造成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
一个新动态,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在“提速”。一些有中国特色的传统食品正在走向标准化。预计2006年基本完成食品安全标准新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还有一个值得期待的是,《食品安全法》第一稿已拟订,相关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该法有望在2006年出台实施。据悉,《食品安全法》将包括四大体系: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监测体系、食品信息体系和食品风险评估预防体系。
用得更称心
□家电维修须明码标价
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对家电维修标价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家电维修服务价格由经营者依据经营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价格。按照《规定》,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要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实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修理辅料、零配件的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该规定同时明确,家电维修服务禁止混合标价或捆绑搭售。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应当给家电用户出具合法票据,并附结算清单。
□鼓励使用太阳能热水器
《可再生能源法》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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