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实习记者吴宏 摄影马成):狗年春节刚过,人们借着狗年“旺旺”的好彩头度过了一个热闹的新年。春节黄金周期间,消费者投诉的情况较之往年有所下降,理性维权的意识逐渐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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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黄金周期间,手机、电视是消费者家用电器投诉的热点 |
春节期间,全市消费者协会以及各区县消费者协会共接待消费者电话咨询和来访15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04件。及时解决了95件,解决率达91.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0万元。有13件需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的案件,已告之消费者解决途径。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解决的9件,已向消费者承诺春节过后尽快解决。
在受理的104件投诉中,按商品类别分为:百货类39件,占投诉总量的37.5%;家用电子电器类34件,占投诉总量的32.7%;服务类25件,占24%;家用机械类4件,占3.8%;房屋及装修建材类1件,占1%;其他商品类1件,占1%。
按投诉性质分为:质量问题投诉76件,占投诉总量的73.1%;营销合同问题8件,占7.7%;价格问题6件,占5.8%;虚假品质标识4件,占3.8%;假冒问题3件,占2.9%;安全问题3件,占2.9%;计量问题2件,占1.9%;广告问题1件,占1%;其他问题1件,占1%。
消费者投诉的问题集中在百货类、家电类和服务类上:
(一) 百货类商品投诉,服装、鞋、食品较为突出
春节期间,在市消协及各区县消协受理的百货类投诉中,服装鞋帽类有18件,食品类18件,各占百货类的近46.2%。消费者的投诉突出反映在一、皮鞋、服装的质量存在问题,突出表现为春节期间,新皮鞋开胶、保修期内出现裂纹、皮面颜色不一致等质量问题;服装方面,羽绒服存在以次充好、质量差、服装开线等质量问题;二、食品变质投诉多,多为消费者购买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变质、缺斤短两、以次充好、食品内有异物、盒内食品与外包装不符等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消费者节日期间的消费热情。另外,加油站内出售假烟、个体商贩出售的商品缺斤少两问题也较为突出。
(二) 家用电器投诉手机、电视是热点
春节期间,消协受理的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手机、电视最为突出。通讯类产品投诉所占比例较高,有17件是手机投诉,有些手机投诉集中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以次充好问题上,占该类投诉的50%;其次是电视机投诉有7件,占该类投诉的20%,主要是售后服务不及时、不到位,影响消费者春节使用。另外,MP3、光盘等小家电随着销售量的不断增加,投诉情况也不断出现。
(三) 服务类投诉合同违约是重点
今年春节期间,消费者服务类投诉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为,一、单方违反合同约定和承诺,商家不按服务约定时间送水、维修、送货、提供服务等现象比较突出,较严重的是提前定餐的饭店关门停业,但不事先告之消费者,使得消费者不能按时就餐,所交定金也不能全部要回。二、消费者反映个别商场、超市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差,还有个别饭店不能保证菜品的质量,菜内有虫子和异物等。
市消协投诉部吕召民部长提醒广大市民,在消费时一定要认清消费陷阱,提高自身的权益保护意识;当遇到消费问题时也不要急噪,要理性地处理,采取合理正确的方式和渠道进行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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