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请田局长介绍一下2005年我国专利申请的情况,并做一些分析? [2006-02-15 10:21:40]
[田力普]200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三种专利申请476,264件,同比增长34.6%。这个增长是近20年来一个最高的增长速度。其中,国内申请超过38万件,同比增长增长37.4%,占总量的80.5%;国外申请超过9万件,同比增长24.4%,占总量的19.5%。 [2006-02-15 10:22:33]
[田力普]在2005年受理的三种专利申请中,发明专利申请超过17万件,同比增长33.2%;实用新型申请为139,566件,同比增长23.7%;外观设计申请为163,371件,同比增长47.4%。我们比较高兴的就是发明专利增长保持很高的速度。发明专利作为一种技术含量比较高,要经过严格审查的一种知识产权,在去年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2006-02-15 10:23:05]
[田力普]在2005年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中,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为93,485件,同比增长42.1%,占发明专利申请总量的53.9%;国外申请为79,842件,同比增长24.1%,占发明专利申请总量的46.1%。2005年专利申请数量最多的省份是广东。 [2006-02-15 10:24:00]
[田力普]2005年专利申请有这么几个主要特点:一是三种专利申请同比增长是近20年来最高的。二是国内三种专利申请同比增长高于国外13个百分点。国内的增速更快一些。三是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同比增长明显高于国外。四是国内三种专利职务申请同比增长高于非职务申请9个百分点。我们比较关注的专利申请是来自企业、研究院所、大专院校的,我们叫职务发明。国外基本上都是由公司、企业来申请专利的。我们国家多年以来,专利申请数量很多是来自个人,个人的申请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但是它的实施和转化就会遇到一些困难。因此,我们很关心企业专利申请的增长变化。 [2006-02-15 10:25:33]
[田力普]“九五”末期的2000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中,职务发明的比例为50%,就是单位和个人一半一半。“十五”末期的2005年,这一比例上升到三分之二比三分之一,职务发明占67%。五是企业是国内三种专利职务申请的主力军。2月3号,我们刚刚在网上看到国际知识产权组织的一个统计数字,中国国民在世界上申请他国专利,我们叫PCT,数量已经进入世界前十位,体现国人不但在国内积极申请专利,也在积极地向国外申请专利。从商标局得到的信息显示,2005年的商标注册申请量达到历史新高,超过66万件。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专利申请量和商标注册申请量,两个数字相加超过110万件,这个数字应该说是非常大的数字,在国际上也是名列前茅的。体现了我们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取得的进展。 [2006-02-15 10:27:35]
[网友]田局长能否简要介绍一下2005年专利授权情况? [2006-02-15 10:29:08]
[田力普]专利的申请反映了申请的积极性,但是更重要的是专利授权,得到这个权利,才能体现知识产权所具有的功能。去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授予专利权214,003件,同比增长12.5%。其中国内专利授权171,619件,同比增长13.4%;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占授权总量的比重分别为25%、37%和38%。 [2006-02-15 10:29:28]
[网友]2004年,辉瑞公司的“伟哥”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曾引发了一些争议,对此你有何评论? [2006-02-15 10:30:20]
[田力普]首先,辉瑞公司的这项专利授权以后又被宣告无效,这实际上是通过正常的一个法律程序来进行的,因为中国现在是法治国家,中国政府也是法治政府。作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我们依法办事。辉瑞这个案子只是我们处理的诸多案子之一。 [2006-02-15 10:32:04]
[田力普]目前的状态是,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以后,辉瑞公司提起了行政诉讼,目前已经进入了行政诉讼的法律程序,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完成了开庭审理,目前正在进行过程中。政府部门态度很明确,我们严格依法办事。无论是国内的当事人也好,还是国外的当事人也好,都要按照中国的法律来主张自己的权利,诉求自己的利益。希望我们的当事人能够相信我们的司法机关,会依法、公正地审理这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2006-02-15 10:32:25]
[网友]田局长你好,请简要介绍关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第三次修改工作的进展情况? [2006-02-15 10:33:30]
[田力普]我国第一部专利法于1984年3月12日颁布,并于1985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二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专利法的制定和施行对鼓励发明创造,保护发明创造成果,促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1992年和200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的两次修改,使我国专利法律制度与改革开放的新形势相适应,也与知识产权的国际发展趋势更相协调。 [2006-02-15 10:35:36]
[田力普]经过第二次修改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施行到现在已有五年多的时间。这期间,国内和国际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去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这对我国专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 [2006-02-15 10:36:38]
[田力普]另外,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在这几年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有必要对我们的法律制度作出相应的调整。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启动了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一些研究课题,采用公开的方式,向社会招标,请相关部门和广大公众为我们建言献策。目前这些工作已经完成。我们今年准备向国务院提出关于专利法修改的一些设想和方案,争取能够在不长的时间内完成这项很重要的工作,为我们国家在整个“十一五”乃至更长一段时间里,在自主创新、科技发展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2006-02-15 10:38:20]
[网友]最近,某些互联网上登载了类似“我国垃圾专利比重超过50%”、“问题专利”这样的消息,这使许多公众感到很困惑。请您介绍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2006-02-15 10:39:23]
[田力普]关于“问题专利”和“垃圾专利”,最近网上有一些议论,我也在一些媒体上作出了一些相应的答复。利用这个机会,我再向网友们做一些说明。 [2006-02-15 10:39:46]
[田力普]关于“问题专利”,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曾经有过定义:在授予专利权后,保护范围过宽或权利本身仍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专利。关于“垃圾专利”,目前国内外的学界也好,业界也好,还没有正式定义。但一般指没有任何创新内容的专利,完全是采用已有的技术、他人的东西搬过来,这个东西可以认为是“垃圾专利”。 [2006-02-15 10:41:39]
[田力普]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问题专利”不等于“垃圾专利”。“问题专利”本身存在一定缺陷,但也是科技发展的组成部分,不应该被授予专利权。但是它也丰富了人类的技术知识,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技术进步。因为技术的发展总是渐进的,任何新技术的开发都离不开已有的技术,只不过你的贡献大一些或者小一些,“问题专利”可能贡献没有那么大,达不到专利法要求的高度,所以按法律规定是不能够得到权利的,但是不能否认它对技术发展的贡献。“垃圾专利”就是另外一种情况,它对现有技术的丰富没有任何贡献,应该说是不应该产生的,但是它又产生了,当然有一些客观原因。 [2006-02-15 10:43:17]
[田力普]首先,是由于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所决定的。我们有三种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是要经过实质审查的,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只是进行初步审查。技术内容也好,外观设计的造型也好,很有可能有一些是来自已有的技术和已有的设计,但是法律规定不进行实质审查,所以它可能就会被授权,这是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规定,但不是我们的独创,世界上很多国家对技术含量比较低的小发明或者一些产品的外观造型,都是采取初步审查制度就予以授权的方式。原因在于从节约社会成本的角度考虑,因为完全的抄袭、模仿是有,但是数量很少。 [2006-02-15 10:44:26]
[田力普]如果每年几十万件的申请,因为数量极少的“垃圾专利”,我们要全部审查,第一,社会成本很高。发明人、设计人要为此付出费用。第二,政府机构要招聘更多的工作人员、要有更大的投入,在目前来看,这个还不容易做到,公共资源还有更需要的地方支出。第三,一些地方政府近年来为了鼓励发明创造,鼓励自主创新,出台了一些政策,包括一些资助的政策,这些政策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大大提高了单位、个人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但是这些政策中也有一些不尽完善的地方,此外少数人出于种种想法,申请了很多专利,来得到这个资助。 [2006-02-15 10:45:27]
[田力普]总体来看,“垃圾专利”并不是主流,实际上数量有限。每年专利申请量是几十万件,从无效情况来看,也就是几百件。加上一些没有被无效的,只不过占千分之一,甚至更少。所以我认为这还是个非主流的问题,大量的专利还是国人创新申请的专利。 [2006-02-15 10:46:13]
[田力普]我们国家国内专利申请的质量和国外相比普遍偏低,创新成果的质量、含金量相对少一些,这反映在专利授权之后它的寿命,专利权完全是市场化的一个行为,专利权人认为这个专利没有价值,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方式,让这个权利失效。我们国家专利权的寿命往往比较短。比如发明专利,平均寿命只有5到7年的时间,而国外可能要十几年的时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平均寿命更短,平均下来就三四年的时间。这反映出我们国家自主创新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让全社会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知识产权成为企业发展和提高竞争力的强有力工具。 [2006-02-15 10: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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