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从3月1日起,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12333服务专线提升服务功能,在为市民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障政策问题解答、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信息查询、为求职者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等功能的基础上,群众可以通过12333电话,举报、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及时查处。
据了解,去年本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执法检查,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案件9655件,其中,近三成案件是根据群众举报、投诉提供的线索查处的。
今年3月1日是《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三年。为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维权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市劳动保障局决定,自3月1日起在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原咨询服务内容的基础上,凡是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违法使用童工、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和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及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群众都可以通过12333咨询服务电话,举报、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立案的及时立案,该整改的要求用人单位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强调,根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为及时查处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通过当面、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向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时,要有明确的被举报人和被投诉的用人单位;有具体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和受理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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