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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妇女节前夕,本市南开区法院就近几年审理的涉及女性犯罪案件做了细致调查,并对女性犯罪案件的特点、成因等作出详细的分析并提出预防和减少女性犯罪的对策,旨在呼吁社会关注女性犯罪。
女性犯罪的10大特点
1、罪名较为分散。前几年女性犯罪涉及罪名大多集中在伤害、侮辱、虐待等自诉案件上。近几年来涉及罪名逐渐增多,在以往鲜有女性参与的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敲诈案件中也出现了女性。由于越来越多的女性在工作领域担任要职或从事着重要工作,面对金钱的诱惑,有的丧失理智,最终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
2、20-40岁为女性犯罪高峰期。
3、女性犯罪人员的文化程度有所提高,但初中文化程度仍占主导。
4、无职业者占58.49%。
5、外来人员占26.42%,孤身在城市靠打工赚钱,一方面承受着生活的重压,另一方面又禁不住金钱的诱惑而引发犯罪。
6、女性作为主犯的较少,犯罪行为具有依赖性。女性因其生理及心理特点,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往往要依赖于男性或犯罪团伙,因此女性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多听命于男友、丈夫或同乡,故二人以上共同犯罪较多。在被调查的涉及女性犯罪的案件中,二人以上共同犯罪案件占44%。
7、犯罪手段具有欺骗性,诈骗案件最为突出。女性通常用姿色、花言巧语和自身的“弱者”身份来麻痹对方,极具欺骗性。
8、女性犯罪以参与团伙抢劫、盗窃为主。
9、城市独生女犯罪有增加趋势。近年来未成年独生子女由于受社会上暴力、色情等不健康影视、书刊的影响,犯罪常常具有一定的疯狂性,而且作案不计后果,同时多为侵财犯罪。她们实施犯罪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出于好奇、刺激的诱惑所为,二是为了吃喝玩乐。
10、从刑期来看,重刑罚比例不高。被调查女性犯罪中大多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深,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并积极退赃,因此被判处缓刑较多判处实刑的较少。
预防女性犯罪5点对策
1、加强家庭教育功能,把住家庭教育关。一个人的成长道路与家庭的影响是分不开的,家长自身的文化修养、道德水准和言行对子女尤其是独生子女品德的塑造、气质的形成、人格的完善等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2、净化社会环境,减少诱发犯罪的因素。如今社会上的黄赌毒在一定范围内仍很猖獗,整顿社会风气、净化社会环境是当前预防犯罪特别是女性犯罪的重要环节。
3、加强监管教育力度,预防重新犯罪。执行刑法应以教育改造为主,对女性犯罪要以强化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为主,帮助她们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次,要强化劳动观念,通过组织她们参加生产劳动,改造思想,提高生活技能,为刑满释放后适应社会打好基础,防止重新犯罪的发生。
4、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监管力度。流动人口是涉案的高发人群,这些人群分布不均,文化素质偏低,生活压力大,同时受大城市优越生活条件的影响,贪恋虚荣,梦想发财又不愿付出辛苦,所以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监管,将流动人口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5、加强对特殊群体的管理和控制。充分发挥派出所、街道、居委会应对流动人口的女性犯罪人员应给予更多的关心。政府有关部门也应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工作和帮教工作,适当解决工作和家庭的困难,鼓励她们重新做人,避免和减少重新犯罪。
成因解析
【自身原因】
一是不良的成长环境。特别是青少年时代具有不良的生活环境,父母文化较低甚至文盲,家庭贫困;父母离异,家庭破裂;父母亡故,无人照顾;或长期生活在缺乏和睦温暖的家庭中。如19岁的女被告徐某因身有残疾,出生不久便被父亲抛弃,与母亲、姥姥、姥爷相依为命,在某时装公司做保洁员时,为满足金钱的欲望盗窃价值两万余元的高档时装而触犯刑律。与此相反,有的家庭生活极度富足,却忽视了子女的教育,溺爱娇惯,百依百顺,在社会上遇到挫折时缺乏理智。
二是因婚姻或感情上受挫而走向犯罪。现实生活中,婚姻不美满、经常挨打受气的妇女更容易铤而走险。例如外地打工人员高某,发现同居男友与别的女人关系暧昧,于是跟踪至男友公司,将第三者身体多处砍伤,终以伤害罪被判处刑罚。
三是自暴自弃。有些女性在感情受欺骗或受欺辱后,自甘堕落,以致自身卖淫及强迫他人从事色情活动等。
四是道德、法制观念差,当生活遇到困难一时难以解决时,导致违法犯罪。外地打工女子贺某,在来津打工期间结识一老板,在与该老板姘居一年未能得到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心存不甘,便纠集他人对老板进行敲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社会因素】
一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社会价值观呈多元化趋势,受享乐主义的影响,一些经济上不富足的人心理出现失衡。
二是人口流动加大,社会管理相对滞后,使流动人口处于一种“匿名”状态,这类人员的不良行为少为熟人知道,道德羞耻感淡薄,长年积累,最终导致社会良知的丧失,因此干一些违法犯罪的事也就无所顾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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