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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经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专家委员会评审、市政府批准,本市又有205幢建筑被确认为历史风貌建筑。至此,全市依法确认的历史风貌建筑已达528幢。据了解,为更广泛、全面地了解本市现有老建筑的信息,市民可向市风貌保护办公室提供线索,选择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推荐您认为有保护价值的历史风貌建筑。
历史风貌建筑是指建成五十年以上,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人文价值,反映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建筑。据市国土房管局保护历史风貌建筑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本市将进一步加大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工作力度,全面完成列入历史风貌建筑备选范围剩余建筑的评审确认,并实施挂牌保护。根据规定,历史风貌建筑确定须经过推荐、初审、评审三个程序。首先由推荐人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历史风貌建筑或者提供有关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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