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经市政府批准,本市又有205幢建筑被确认为历史风貌建筑。至此,全市依法确认的历史风貌建筑已达528幢。
据了解,所谓历史风貌建筑是指建成五十年以上,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人文价值,反映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建筑。具体讲,建筑样式、结构、材料、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价值;能够反映本市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具有异国建筑风格特点;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在革命发展史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在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等;名人故居或者是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建筑。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可以确认为历史风貌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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