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10个未成年的孩子,一边是在社会上游荡的盲流人员,原本互不相干的两类人,却仅仅因为100元钱,10个孩子就持刀将受害者捅死。2006年2月28日,公安塘沽分局刑警一大队经过近两个月的缜密侦查,一举将2006年元旦发生在塘沽海河边的“1·1”伤害致死案成功破获,将涉案的刘某某、刘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案发现场回放
2006年1月1日上午7时许,公安塘沽分局110指挥中心铃声大作,一群众报警:刚才晨练时,在海门大桥西侧的海河岸边发现一具男性尸体。接警后,正在值班的分局主要领导立即带领有关刑侦技术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开展现场勘查与访问工作。经现场勘验,死者为男性,年龄在40岁左右,下肢有多处锐器伤,系被人用锐器刺伤失血过多而死亡,死亡时间在2005年12月31日夜。死者衣着较为破旧,身上无任何证件。由于案发现场路面系用岩石铺筑,来往人员较多,已基本被破坏。
侦破追踪
案件发生后,分局刑警一大队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以赴投入案件的侦破工作。专案组依据现场勘验的情况,基本排除被害人因钱财被人杀害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专案组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果断决定将调查清楚被害人的身份和落脚点作为案件侦破的突破口。
2006年1月3日,案件的侦破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一路办案人员走访时意外地在海河岸边一座炮楼里发现有被褥和衣物等生活物品。民警在对炮楼进行蹲守的同时,从现场提取痕迹与被害人进行
DNA检验比对,检验结果表明此处就是被害人的落脚地。通过蹲守,民警发现此处还有一名男子留宿。经审查,该男子马某(18岁,辽宁省人)。民警让马某辨认被害人的照片时,马某说此人就是和他在炮楼一起留宿的人。
审查中,马某提供的一个情况引起专案组的高度重视:2005年12月29日晚,有一帮学生往炮楼内扔砖头,被害人追出去后逮住一名未来得及逃走的学生,让他赔偿被砸坏的东西,在其答应于次日将钱送来后将其释放。12月30日,那帮学生没来。又过一天,也就是2006年1月1日22时左右,突然来了一帮学生将炮楼围住,边往炮楼里扔石块边喊:“让你要100块钱,让你要100块钱。”被害人从炮楼里追出去后与穿着校服的人扭打在一起,马某因惧怕离开炮楼躲到地下通道里。
获此重要线索后,专案组立即将案发现场附近的8所中学作为工作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摸排,并获得一批有价值的线索。有学生反映某校初二年级学生李某曾吹嘘说自己打死过人。据此,专案组通过缜密侦查于2006年2月28日将嫌疑人李某抓获。抓获李某后,专案组顺藤摸瓜将其余9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刘某已被刑事拘留。
作案经过
李某与王某是小学同学,升入初中后经常与同年级学生蒋某、郭某、王某等人去网吧玩,上完网还常常到海河边,并因此结识了刘某某、刘某等人。一天他们意外地发现海河边的炮楼里住着人,而且还是一个外地人,于是便一拥而上往炮楼里扔石头等杂物找乐。2005年12月29日晚,当他们再次欺负被害人时,没想到被害人竟然飞快地跑出来将王某抓住,并逼他交100元才算完事。尽管后来王某被放了,但刘某某等人觉得咽不下这口气。一帮人“商议”好后,分别持刀于2006年1月1日21时左右会合去找被害人算账。22时左右,一帮人来到炮楼跟前,一边往里头扔石头一边叫嚷:“让你要100块钱,让你要100块钱。”被害人出来追赶后,其余的人一哄而散,赵某、刘某、刘某某则转身与被害人扭打在一起,被害人由于体力不支被3人摁倒在地,刘某某拔出刀往被害人的下身胡乱地捅去,见被害人躺倒在地不再动弹后,一帮人才若无其事地散去。
民警说案
办案民警说:此案10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大的也不过才17岁,最小的仅仅14岁,其中还有不少是单亲家庭。审讯中,犯罪嫌疑人竟然都认为打的是一个盲流,不犯法,不会有人管的。负责侦破此案的刑警一大队队长深有感触地说:“在此案的侦破过程中,深切地感受到青少年对法律的茫然无知。家长疏于教育、学校管理松散是导致此案发生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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