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来津寻夫的四川媳妇赵琴起诉丈夫庞某某离婚一案,原定于昨日上午九时开庭,但由于河北区法院给被告庞某某户口地和现住地的传票均被退回,被告庞某某没有到庭,导致案件没有如期开庭审理。
据赵琴所委托的冀胜勇律师介绍,在本案中,赵琴和庞某某属于在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合法夫妻,婚姻关系是合法有效的。但依据赵琴介绍的情况,双方婚后男方一直在津生活,很少照顾千里之外的妻女,特别是近年来,更是变更了住址和联系电话,实际上断绝了与赵琴的联系。
此种行为如果成立,则明显违背了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夫妻间应互尽义务的规定,并导致了双方感情日益淡漠并趋于破裂,由此产生的后果应由过错方承担责任。日前,法院给庞某某的户口地和现住地都发了传票,而庞某某却在当日没有出庭。出庭应诉配合法院处理案件是公民的义务,而庞某某目前的做法从某种角度也可以看出他不愿面对妻子女儿的态度,如果进一步调解无效的话,作为委托律师,冀律师表示他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来保护当事人利益。
2006年2月16日,赵琴在河北区法院起诉丈夫庞某某后在天津无依无靠,只好回了广西的妹妹家,为了凑够女儿的学费,为了再次挣够来天津的路费和住宿费,她现在每天都早出晚归地在小饭馆打工,经常夜里12点才能下班,而一个月的收入只有300元钱。在长途电话里得知庞某某并没有按时出庭时,赵琴急出了眼泪。
“我没想到我曾经爱过的男人竟然这么胆小自私,他不理我和女儿,难道连法院的传票都可以不理不睬吗?”赵琴声音哽咽地告诉记者,一直以来她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开庭这天,她想见到庞某某,想从他的嘴里亲口听到她是不是当初爱错了人,而她和女儿今后的生活又该如何解决。
对于庞某某并未到庭,冀律师又分析说,如今也不能排除庞某某由于其他原因没有接到传票的可能,也希望庞某某本人或认识庞某某的读者看到新报报道后,能与当事律师或新报热线取得联系。庞某某可以站出来,讲明自己的困境和想法,以沟通调解的方式协商,妥善地解决此事。
记者在发稿前了解到,庞某某曾使用过的两部手机都已停机,目前无法与他取得联系。
去年12月22日,新帮办以《四川媳妇千里寻夫》为题讲述了赵琴孤立无援的现状,得到了很多热心读者的同情与支持。据一些了解庞某某情况的知情人透露,庞某某曾是某发电厂的汽车司机,也曾在天津市河北区红星路上经营一家日用化学有限公司做染发剂生意,目前并没有一个固定的单位,属于社会闲散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