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高博):“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和查办违纪案件的流程管理制度,实行督促检查制度,努力构建“四不为”的惩防腐败工作机制。”日前,天津市二中院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央、市委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对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部署。
据悉,市二中院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为:积极开展好学习贯彻党章和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和管理权运行的监督,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环境和机制建设,下功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对审判权的监督,重点突出对立案、保全、庭审、裁判环节的监督;对执行权的监督,重点突出对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到位情况、执行财产返还、执行异议等环节的监督;对管理权的监督,重点突出对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基建管理和领导干部职权的监督。通过在立案大厅设置举报投诉意见箱、对案件回访和向当事人发放纪律作风监督卡、经常与辖区基层法院的联系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保证审判权、执行权和管理权的正确行使和干净运行。
一方面,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修改原有的廉政纪律规定,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讲评;另一方面,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措施,建立案件回访制度、查办违纪案件的流程管理制,实行督促检查制度,努力构建“四不为”的惩防腐败工作机制。
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抓好落实,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严格考核,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内容,每半年检查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每月集中分析一次信访举报情况,对当事人和群众的举报投诉做到100%受理,有明显线索的100%核查,署名举报的100%答复,并通报全院,同时职能部门跟踪督办。领导干部凡因管理不善或未尽管理之责导致队伍出了问题的,发现一件,查处一件,绝不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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