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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解释:查身份证是为了抓逃犯
铁路警方是如何看待查身份证这项工作的?记者就此采访了广铁公安局长沙公安处和长沙火车站派出所的相关人士。
抓逃犯铁路警察居功至伟
“据公安部统计,去年全国共抓了4万多名网上逃犯,单我们铁路警方通过在车站查验旅客身份证抓的逃犯,就占了其中的75%。”广铁公安局长沙公安处宣教科的朱红梅说,“具体到长沙火车站,属一等客运站,去年他们共抓了145名网上逃犯,仅次于广州。今年截止到3月24日,抓了45名,其中不少是命案在身的重大逃犯。长沙火车站一个25岁的民警,去年一年就查获了65个逃犯,为此还立功受奖呢!”
朱红梅解释,民航人人都要查身份证,逃犯没谁敢去坐飞机;汽车短途居多,不容易跑远,逃犯也坐得少;铁路运途一般较远,正因为这个特殊性,火车站成为公安部堵查逃犯的重要关口。
“去年就有人质疑铁路警方该不该查旅客的身份证。今年2月,公安部和铁道部公安局明确表态,因为火车站堵查逃犯的特殊地位,指示我们继续开展这项工作。”
《身份证法》制定得太超前
在采访中,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察向记者抱怨:“《居民身份证法》制定得太超前了,没考虑到我们警察的工作难度。我们对此很不适应,不动点脑筋,很多事情都没法干。”
朱红梅也持这种观点:“《身份证法》的确超前了,绝大多数旅客支持我们查身份证就是很好的证明。”
“法律尽管超前,但既然颁布了,我们就要尽量遵守。”长沙火车站派出所教导员雷沙平说,“我们改进了查验方法,不搞人人过关,尽量在不干扰旅客的情况下进行。比如我们不再像以前那样搞几个台式电脑,把所有人都拉到电脑前去查,那样易引起旅客反感。现在改用‘掌中宝’,和旅客面对面交流。我们也不是逢人必查,而是在巡查过程中看到可疑的旅客后,挑重点旅客查验、比对。”
“哪些旅客是你们的重点查验对象呢?”记者问。
雷沙平解释主要是如下几类:一是进出候车大厅时行动反常,神色紧张的;二是不带很多行李,外表看不像长途旅行的人;三是着装、发型奇特和有文身的;四是身上带有伤痕或手铐印的;还有就是警察根据办案经验认为可疑的。
查身份证是保护旅客安全
“有没有旅客质疑,警察没权力随意检查他们的身份证?”记者问。
“我们火车站派出所的职责,一保障旅客人身财产安全,二是维护车站治安秩序,查身份证是我们应尽的义务,怎么能说我们没权力?”雷沙平说,“很少有乘客提出质疑,就是有人提出,在我们的耐心解释下,一般也能理解并配合我们的工作。”
朱红梅也认为铁路警方耗费这么大精力去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不仅仅是维护铁路的安全和车站的治安:“我们抓的绝大多数是地方上的逃犯,很大程度上是维护了整个社会的治安。”
“我们在那里查身份证,不少旅客都这样说,看到我们就有安全感,我们查出了逃犯,就消除了他们的乘车隐患。”雷沙平一再强调。
专家说法:不能用违法手段去实现正当目的
陈杰人的质疑有没有道理?车站警察到底有没有权力检查公民的身份证?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法律专家。
警察的做法不妥
警察有没有权利在火车站检查公民身份证呢?
“有,但现在铁路警方的做法是滥用了职权。”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行政法专家石柏林说,“根据《警察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国的警察有抓逃犯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也有检查公民身份证的权力。但那是特定时期、特定情况下的临时检查,而铁路警方现在是长期的、制度性的检查,显然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范围,侵犯了公民权利,违反了《身份证法》甚至是《宪法》。”
“公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私权力,法无禁止即自由。国家并没有哪部法律授权铁路警方,可以在火车站设岗经常性地检查旅客身份证;法律也没有规定公民,进出火车站时有出示身份证的义务,所以铁路警察现在的做法不合适。”石柏林进一步解释说。
“警察抓逃犯,应该主要是看人,而不是看证。”省社科院院长助理、法律社会所所长方向新教授也认为警察的做法不妥,“警察应该根据网上逃犯的相貌和行迹特征,对旅客中符合这些特征的人进行查验,而不能搞人人过关。”
办案也要与时俱进
警察抱怨《身份证法》超前成不成立?
湖南师范大学副教授、刑法专家张惠芳认为没道理:“立法必须超前,如果法律条文从制定之日起就落后于客观现实,那么这个法也就失去了制定的意义。法国的《民法典》,从拿破仑所在的年代制定到现在,修改得都很少,这说明超前性是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方向新认为警方的执法思路需要与时俱进:“对抓逃犯来说,传统的设岗查证简便有效,但《身份证法》颁布之后,警察应该自觉地根据法律的规定,改进工作方法,不能只考虑自己工作方便。现在警察超出法律的规定查身份证,就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是典型的公权力侵犯私权力。”
如何看待绝大多数旅客都支持警察查验身份证?“现代法治社会是个人人平等、人人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社会,这说明我们离这一个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张惠芳进一步解释道:“常人还有一种很不好的心态,就是行政机关违法总是情有可原,因为他们不是出于私利目的,而是为了公共利益。恰恰相反,依法治国首先是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务员必须带头懂法守法。”
张惠芳非常赞赏陈杰人的做法,“如果每个学法律的人都像他这样做,政府公权力侵犯公民私权力的事就会减少,中国的法制化进程也会加快。”
“西方法学有个谚语,‘毒树之果不能吃’。也就是说,你结果是正当的,但程序违法,取得的结果也是不对的,因为它违反了法律的最基本原则——程序正当的原则。”张惠芳认为,“铁路警察随意检查旅客的身份证,就是用不合法的手段,去达到抓逃犯的正当目的。这就像刑讯逼供一样,虽然其目的可能是正确的,但手段违法,当然是法治社会所不允许的。 ”
编后:
铁路警方通过在火车站和列车上检查公民的身份证,每年能抓获逃犯3万名,占全国抓获逃犯总数的75%,对维护这个社会的治安居功至伟;但警察这样做却没有法律依据,违反了《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你如何看待这件事情:是支持警察继续查下去,多抓逃犯呢?还是支持陈杰人,反对警察随意查验?或者建议警察改进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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