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度立法计划,是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有关部门、专家学者以及各方面意见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推敲后确定的。日前已经市委批转执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向社会公布,在立法过程中更加广泛地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地方立法科学化、民主化。
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度立法工作,要在市委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为重点,全力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按照突出重点、条件成熟、统筹兼顾的原则,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度立法计划安排的项目分为4类:
第一类:继续进行审议的项目11件。这些地方性法规草案,市人大常委会都已经进行过一次以上的审议,正在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进一步研究修改,在条件成熟时提请常委会继续审议。
第二类:提请审议项目12件。其中,滨海新区条例是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进行修改的项目;养老保险条例是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必须进行修改的项目;立法听证办法是根据代表议案增加的项目;爱国卫生条例、职业教育条例是重点工作需要尽快制定的项目;预算监督条例、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规定是市人大设立财经委员会后,需要进行修改的项目;其余5件是2005年—2007年立法计划要点中的项目。
第三类:争取提请审议项目4件。其中,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是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由市政府规章升格为地方性法规的项目;其余3件是2005年—2007年立法计划要点中的项目。
第四类:重点调研项目6件。这是今年立法计划新增加的一类。是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议案提出比较集中、又有一定工作基础的项目。其中,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是2005年— 2007年立法计划要点中的项目。这些项目列入重点调研后,由承办部门抓紧组织调研工作,在年终拿出调研成果。如果条件成熟,可以作为明年的提请审议项目。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度立法计划
一、继续审议项目11件
1 天津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版
2 天津市全民健身条例
3 天津市农药管理条例
4 天津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5 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
6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修订版
7 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修正版
8 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版
9 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修订版
10 天津市职业病防治条例修正版
11 天津市献血条例修正版
二、提请审议项目12件
1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订版
2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规定修订版
3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修订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条例
4 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条例
5 天津市拥军优属条例
6 天津滨海新区条例修订版
7 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修正版
8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办法
9 天津市爱国卫生条例
10 天津市种子条例修订天津市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11 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
12 天津市植物保护条例
三、争取提请审议项目4件
1 天津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
2天津市集中供热条例
3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
4天津市信息化条例
四、重点调研项目6件
1 天津市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条例
2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改版
3 天津市湿地保护与管理条例
4 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5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
6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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