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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府近日颁布了2006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今年企业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增长幅度为13%,且企业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本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国家关于企业工资分配政策和本市2006年经济发展预测,今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定为13%,即企业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增长幅度为13%;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线为6%,且企业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本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上线为22%,企业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增长幅度不超过上线。
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颁布后,凡坐落在本市辖区内经济效益好的盈利企业,应按照工资指导线上线安排本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增长;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应按照工资指导线的基准安排本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增长。生产经营正常的亏损企业,要通过加强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职工工资,人均劳动报酬增幅一般不得低于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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