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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于浩):4月25日,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06年本市春季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4月27日—4月30日中午12:00前,逾期不再补报。录取工作将从5月14日开始,按照提前录取高职院校(天津警官职业学院先录取,天津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后录取)、本科录取院校,艺术类高职院校(专业)和普通类高职院校的顺序进行录取。
今年本市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5月14日至16日为第一阶段,招生院校按照有关政策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进行录取。5月18日开始第二阶段录取,招生院校在第一阶段录取过程中尚有计划未完成的,市高招办将院校余缺的计划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根据院校的报考要求和个人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尚有招生计划的院校报名,招生院校根据报考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自行确定录取分数线,自主招生。
为帮助考生更好地了解招生院校的情况,市高招办结合本市招生实际,将以多种方式组织招生院校进行填报志愿的宣传活动。具体的形式为:一是电话咨询,二是网上咨询(各招生院校咨询电话和网址详见附表)。届时,各招生院校的负责同志将通过电话和网络同考生进行交流,介绍学校的办学情况和办学特色,解答考生关心的问题。三是招生院校举办开放日活动,组织考生到学校进行现场观摩,使考生身临其境近距离地了解招生院校的办学设施和教学环境,为考生全面把握招生信息,准确填报院校(专业)志愿奠定基础。
考生在填报春季高考志愿时,市高招办提醒须注意如下事项:
1、凡春季高考成绩(含政策照顾加分)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志愿。未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填报。
2、春季高考设志愿卡一张,考生可填报一所提前录取院校志愿,一所本科院校志愿及三所高职院校志愿。志愿卡中“报考科类”栏,是指普通类或艺术类。院校志愿栏内的“专业是否服从”栏,是指除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外,是否愿意调剂到该院校其他专业,请考生根据自己情况认真选择,如考生不填涂的,视为不服从。
3、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如兼报普通类院校志愿,须分别填将艺术类志愿和普通类志愿填写在两张志愿卡上。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和需进行专业考试的普通类院校志愿的考生,须参加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且合格,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4、考生要认真阅读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院校的招生要求、收费标准等信息,结合自己的文化考试成绩稳妥填报。在同一录取批次内,同一所招生院校一般只填报一次。重复填报同一所招生院校将会浪费你宝贵的选择机会。
5、考生须按要求填涂志愿卡,卡中的文字部分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笔填写,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考生须对志愿填报的准确性负责。
6、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注意招生院校的相关要求,如专业考试要求、招生的对象和类型等,确保志愿填报的有效性。
7、凡报考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若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该学院面试分数要求的,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由市公安局组织的面试、体测。具体面试、体测的要求将于5月3日通过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招考咨讯网( )和本市相关媒体公布。
为确保本市春季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市高招办要求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招生章程,对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必须坚持集体议事规则。特别是在第二阶段院校自主招生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市高招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不得拒绝接受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不得向考生收取费用,不得扣压考生的各种证件,不得向考生作无原则的承诺。
凡在第一阶段已被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第二阶段的录取工作。
2006年天津市春季高考招生院校志愿填报咨询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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