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8日在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05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委八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新的成效,全面实现了涉检涉诉案件经检察机关处理后进京上访为“零”,自侦案件无罪判决为“零”,办案安全事故为“零”,刑事诉讼超期羁押月月为“零”,检察干警违法违纪举报数和查处数“下降”的工作目标,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构建和谐天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自觉融入工作大局,竭力保障经济发展
各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检察工作,把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服务经济作为第一责任,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效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保障经济发展。各级检察机关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依法严肃查办党政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犯罪案件,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犯罪案件,以及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在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注意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社会反映强烈的涉及医疗保险、教育基金、低保资金和发生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以及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全年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28件,同比上升6.7%,其中大案要案457件,同比上升7.8%。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坚持“质量为本、务必搞准”的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使每一起案件不仅做到实体正确、程序合法,而且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去年,经法院审判的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达到百分之百。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经济发展。全市各级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深入136个单位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针对重大工程建设中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问题,在地铁一号线和天钢东移、滨海国际机场扩建等23项重大工程中开展了专项预防,取得很好的效果。今年1月,我们还建立了全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推动社会化预防网络的形成,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出台多项工作举措,服务经济发展。各级检察机关自觉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研究谋划检察工作,从了解经济入手,广泛深入经济主管部门和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找准服务方向,制定出台了《关于为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见》等一系列服务举措,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维护良好的投资环境。仅市人民检察院就与58家企业建立了重点联系服务关系,登门开展法律服务,主动解决实际问题,受到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好评。特别是针对滨海新区纳入国家发展战略,资金投入增多、人流物流加大,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以及民商诉讼可能出现大量增加的新情况,主动分析研究各类犯罪的动向和特点,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方面的作用,努力为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和谐稳定
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全市检察机关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服务、保障和促进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职能,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去年共依法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9516人,提起公诉12357人。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努力营造长期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各种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着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把不出现、少出现新的涉检有理上访作为衡量执法工作好坏的重要尺度。坚持兑现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三个百分之百”的承诺,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天津。对群体性上访事件,各级检察长亲自接待,依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努力提高来信来访群众的满意度。去年,共办理各类信访案件7128件,各级检察长直接接待来访群众561人次,经检察机关处理后的信访案件进京上访继续保持为“零”。
正确运用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各级检察机关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该严则严,又坚持区别对待,当宽则宽,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特别是针对我市在押未成年犯较多的情况,从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高度,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做到慎捕、慎诉、少捕、少诉,使未成年犯的捕诉率逐步下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努力促进公平正义
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责所在。全市各级检察机关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切入点,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职权和手段,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监督意识,组织开展了对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等工作,着力解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去年,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0件;依法决定追捕36人,依法决定追诉34人;检察机关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30件;对违法减刑、假释等问题,依法监督纠正42件。同时,自觉尊重和保障人权,尊重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对432人决定不予批捕,依法对117人决定不予起诉。
发挥民事行政监督作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各级检察机关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坚决依法抗诉,对正确的判决、裁定,深入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去年,共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10件,经审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143件,法院已依法改变原判决86件,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采纳6件,使783件案件当事人息诉服判,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度进一步增强。
加强对内监督制约,促进自身公正执法。检察机关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同时,必须解决好自身接受监督的问题。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为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持续深入地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去年,已监督结案76件,促进了严格、公正执法。
四、扎实开展专项整改,着力推进规范执法
各级检察机关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从执法办案中查找问题,在规范整改中改进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认真统一思想认识。各级检察机关把抓思想认识的提高、促执法观念的转变贯穿专项整改工作始终,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中央和中央政法委的要求,坚持用“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统一干警思想,破除遵循惯例办案的观念,树立严格执法的意识;破除坐堂办案的观念,树立不作为也是违法的意识;破除只顾自身办案方便的观念,树立规范办案的意识;破除神秘主义办案观念,树立检务公开的意识,真正实现了执法观念的转变。
深入查摆突出问题。各级检察机关抓住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剖析原因,采取走访公安、法院、海关等有关单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座谈,开展案件质量大检查,组织专题学习讨论等方式,从细节问题查起,从具体环节改起,确保不走过场。如,市人民检察院改变以往只能由市、分院受理民行申诉案件的规定,明确基层院也可以直接受理申诉,进一步为案件当事人提供了便利。
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各级检察机关针对突出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巩固整改成果,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仅市人民检察院就修改或制订了《贪污贿赂案件侦查工作细则》、《公诉工作规则》等12个规章制度。同时,认真组织全员培训考试考核工作,通过考试考核提高了干警学习和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去年,在市城调队的问卷调查中,群众认为检察机关执法公正的达到96.8%,居政法各部门前列。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大力提高队伍素质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关键取决于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各级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抓工作必须先抓队伍的思想,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去年,全市检察机关根据中央和市委的部署,分批开展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结合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实际,精心组织学习讨论,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评议,深入进行查摆和整改,着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为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先进性教育活动推动了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大港区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市人民检察院、和平区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各级检察机关把抓好领导班子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努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严格管理,加强监督,促使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廉洁自律,慎重对待手中权力,自觉遵守“六个严禁”,在各方面为广大干警作出表率。坚持“从严治检”,对检察干警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去年,群众举报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数和查处数均有下降。
狠抓基层检察院建设。基层检察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着检察工作水平的高低。我们坚持把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采取分类指导、定点联系、重点帮扶和争创先进检察院等具体措施,加强基础工作,搞好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推动全市检察工作整体发展、同步提高。积极推进科技强检,建立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推进了以网上办公、综合管理为重点的信息网络应用,办案办公效率明显提高。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去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一是自侦案件侦结率和移送起诉率出现下降趋势,不起诉案件上升幅度较大,这说明还没有很好地实现办案数量与质量的统一。二是诉讼监督水平与人民群众实现公平正义的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三是队伍整体素质与形势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教育培训的针对性不够强,在队伍的监督和管理上还存在漏洞,个别干警发生严重违法犯罪问题。上述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是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的重要一年。“三五八十”四大奋斗目标和“三步走”战略第一步目标的全面实现,为天津的长远发展打下了基础,积聚了能量,滨海新区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布局,为我市的加快发展提供了最大最难得的历史性机遇。我们正处在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处在全面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关键时期,处在加快实施五大战略举措、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所有这些,为开展新时期的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也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乘势而上,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本领,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水平。根据市委“站在新起点、再创新优势、实现新跨越”的总要求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的部署,我们研究确定今年检察工作总的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努力实现“一个巩固和四个明显提高”,即:巩固“四零一降”工作成效,实现服务大局水平明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明显提高、执法规范程度明显提高和检察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做好今年的工作,我们要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把各项检察职能统一到法律监督这个基本职能之中,辩证地处理数量与质量、力度与水平、重点与一般、当前与长远、政策与法律、实体与程序、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避免畸轻畸重和顾此失彼,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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