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天津市工商局了解到,“五一”期间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接到消费者咨询和投诉举报1150件,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134件。投诉热点集中体现在商业促销行为欠规范、假冒手机电池引发争议、电信投诉有所抬头、汽车和电动自行车问题突出、洗染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方面。
商场促销宣传不规范
几名消费者联名反映说,某大型电器连锁店4月30日在报纸上刊登广告:“从4月30日至5月4日举行手机促销活动,摩托罗拉V3手机原价1999元,现价1475元”。这些消费者都是在4月30日一早便到其河西店排队购买,开门后卖场告知消费者,活动改在5月1日正式举行。转天消费者又去排队等候,这次等来的说法却是“‘特价机’在4月30日已售完”。此外,还有一些消费者反映某超市店内海报注明:“五一期间,购物满100元以上者,凭当日小票可参加套圈游戏、电脑画像等其中一项活动。”有的人购物达到“标准”后,便手持小票要求超市给自己电脑画像,但被店方人员拒绝,理由是必须购买100元以上的生鲜食品才能参加此活动。
假冒手机电池引发争议
长期以来,手机的品质与售后服务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和难点之一。近期因手机“待机时间”问题引发了许多纠纷。仅“五一”期间,工商部门就接到了21件相关投诉。消费者许先生从武清区一通讯商店购买的诺基亚手机,说明书上标明的待机时间为四天,而实际只有30小时左右。经销商对此的解释是:标明的是手机在不插卡情况下的待机时间,插卡后只能待机一天。消费者把手机送到诺基亚维修中心检测,结果证实手机的两块配套电池并不是诺基亚产品。
电信投诉有所抬头
令消费者普遍感到不满的是,个别电信分包商或信息提供商采取“模糊概念法”暗地给用户开通手机彩铃、焦点新闻、天气预报等功能项目,在用户误认为是免费服务或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强行收取费用。消费者张某在节日期间,发现手机被莫名其妙地收取了彩铃服务费,通过向信息提供商咨询方知自己的手机已被增添了彩铃功能。对方答复消费者:“这属于试听服务,如不需要可以退费。”消费者刘先生在4月30日购买了某种手机资费卡,此卡承诺从5月1日起优惠生效。但刘先生5月1日凌晨使用电话后发现,该卡并没有转网,直到中午收费标准才被变更过来。
拼装电瓶问题日益突出
个别电动车生产、经营企业为牟取暴利而不择手段地降低成本,用价格低廉的废旧铅板和硫酸拼装电瓶,这种电池无法进行充分的化学反应,使用寿命也很短暂。这种废旧铅板和硫酸拼装出的电瓶,实际功率与产品说明相距甚远,在短期内能够凑合使用,但时间稍长便衰减很快。
洗染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个别洗衣店为降低经营成本以水洗冒充干洗,导致有些毛织衣物洗后变形缩水;在洗染操作中缺乏规范,把多种或深浅衣物混洗,导致衣物交叉染色;有的洗染店在变更营业场所或停业后,趁机卷走顾客钱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