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通讯员吴树群):为鼓励、支持和引导南开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实现公平竞争,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南开区将从本月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作。
此次清理工作从市场准入、财税金融支持、社会服务、权益保护和政府监管五个方面入手,重点清理:一、在市场准入方面。限制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未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限制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限制非公有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和基础领域;限制非公有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限制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限制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等方面。二、财税金融支持方面。在加大财税和信贷支持、拓宽非公有制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服务创新、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方面与《若干意见》的规定不一致。三、社会服务方面。在加大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开展创业服务、支持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培训、科技创新服务、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与《若干意见》的规定不一致。四、权益保护方面。侵犯合法的私有财产权,侵害企业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工会组织等方面与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五、政府监管等方面。在改进监管方式、加强劳动监察和劳动关系协调等方面与《若干意见》规定不一致;私设收费项目,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增设或变相增设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
据了解,此次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纳入此次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凡主要内容与《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不一致的,将明令禁止;个别条款不一致的,将予以修改。此次清理工作将于5月底结束,为该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同时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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