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下午,天津塘沽分局“110”接群众报警称,在某小区18号楼一居民家里种有罂粟花。解放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该居民家中,并将房主与6株正盛开着的花带至刑警三大队。经缉毒民警当场鉴定,6株花确为罂粟花,是国家明令禁止居民种养的植物。
询问中,房主称,今年春节期间,小区内一名妇女给了她几粒花的种子,她便带回家种养,后来发现花朵甚是好看,于是便精心照料,殊不知那花却是罂粟花。房主为此懊悔不已。随后,民警对房主给予了批评教育,并将6株罂粟花当场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