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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交管局了解到,自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至今,交管部门共接到行政诉讼案100余起,经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全部胜诉。
据了解,今年涉及的交管部门执法行政诉讼案呈四大特点:一是行政诉讼案诉讼种类明显多于往年。今年,交管局接到的行政诉讼案中,当事人向法院的诉求内容已不集中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上,诉讼内容逐步扩大到诉行政登记、诉强制措施、诉行政处罚等。二是诉行政登记案和诉强制措施案主要涉及车务登记和强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等。三是交通事故责任诉讼案为零。今年随着遗留案件的了结,没接到一起诉交通事故责任诉讼案。四是行政处罚诉讼案增多。据交管部门统计,今年,交管局接到的诉行政处罚案最多,占5成以上,主要涉及交管部门认定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执法程序、处罚依据和处罚额度等,主要因当事人对交通违法处罚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款不了解。
据统计,2004年5月1日至12月31日,交管局接行政诉讼34起;2005年,交管局接行政诉讼51起;行政诉讼案呈逐年上升趋势。据分析,两大原因致行政诉讼案上升:一是交管部门依法加大了执法力度,形成司机违法必究的交管执法环境,导致行政诉讼案增多属正常现象。二是司机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交管部门加大交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司机也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交管部门执法起到有效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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