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天津市电力公司获悉,昨天15:59,天津供电负荷达到623.6万千瓦的新高,再破供电纪录。为了缓解电网压力,确保用电尖峰时刻居民家庭的用电,本市大的电力用户一直执行峰谷电价。从7月1日起至9月30日,本市将继续在大的工业和商业客户中执行尖峰电价,以缓解夏季电力危机。据悉,尖峰电价将在现有峰值电价的基础上再上调10%。
据介绍,虽然本市从1995年以来一直在大的工业、商业用电户中实行峰谷电价,但是峰谷之间负荷差依然较大,本市电力供应紧张常常表现为缺电力而不缺电量,用电高峰和用电低谷的负荷之差为200万千瓦左右,发电设备白天开足马力发出的电也不够用,夜里却要减小负荷甚至停机,这样就浪费了现有的发电能力。而且越是在大家集中用电的时刻,越是可能拉闸限电。目前本市夜间仍有几十万千瓦的谷电量富余,但是很多企业却不愿意垂青。
根据本市的用电形势,如果大的电力用户能够错开用电高峰,用电峰谷差减小就可以将现有的发电能力充分利用。合理地削峰填谷之后,只要电厂和电网的发、输电设备不出现故障,拉闸限电不是不可避免。为缓解本市夏季电力供需紧张的局面,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引导客户错峰用电,本市出台了《关于我市在电力负荷高峰期间进一步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文件规定大工业客户和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商业客户,在今年7、8、9三个月的每天10:00-11:00、19:00-21:00实行尖峰电价,其标准是在现行高峰时段电价的基础上上浮10%。
据分析,执行“尖峰电价”,利用经济杠杆,可以进一步加大用电尖峰时段和低谷时段的电价差,推动一些企业重新调整用电时间。这样一来,不仅减少了企业的成本,更重要的是转移了高峰负荷,减少了高峰负荷的持续时间,可以控制天津地区高峰负荷的增长,改善由于电厂建设期较长与用电需求增长不同期而导致拉路限电形成的供电紧张状况,同时也解决了工业用电和居民用电错峰的问题,并且保障了居民用电以及全市的电力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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