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分必修课和选修课
学生要修满三年并获得规定的144学分
实行每周5天学习制,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
学校要建立选课制度
25名以上学生选修的课程学校必须开设
昨日记者获悉,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市教委出台了《天津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指导方案(实验)》。根据本市实际情况,按照必修课程统一安排、选修课程由学生自主选择的思路,为学生全面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提供新的范式。
据悉,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学习领域:高中课程设置了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科目:每一学习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模块: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课程由必修课和选修课两部分构成,选修课包括选修Ⅰ和选修Ⅱ。选修Ⅰ是国家课程,选修Ⅱ是地方和学校课程。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为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11周。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在通常情况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学生修满三年并获得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市教委要求,学校要科学合理地安排课程。每天必须保证学生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每周安排1课时的班团活动。选修Ⅱ的课程按有关规定由学校提供,供学生选择。此外实行每周5天学习制,每周总课时35课时,每课时45分钟。要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不得超过。每个学习模块通常为36学时,其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
学生学业状况通过学分记录予以评价和反映。学生修习课程通过学年学分和三年总学分进行管理。学生每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内必须获得必修学分116学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选修学分在28学分以上,其中选修Ⅱ的课程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转学学生在原校修习获得的学分,经审查核实,转入学校予以认可。
学校应努力开发课程资源,建立校际合作和社区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尽可能满足学生选课需求。必修课程必须100%开设。选修Ⅰ的课程的开出率,示范性高级中学不能低于80%,其他高级中学不得低于60%。学校要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学生根据课程设置说明和《学生选课表》及本人的实际情况,在教师指导下自行选课,制订修习计划。学生可以跨班级、跨年级选修课程,25名以上学生选修的课程,学校必须开设;11至24名学生选修的课程,学校应尽可能开设;少于10名学生选修的课程,学校可以不开设。考核未通过的模块可以进行补考,补考合格方可获得学分,也可重修或依据相关规定另外选修其他模块。高中三年的学习内容要统筹安排:高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加选修课程;高三下学期在安排总复习的同时,应保证学生必要的体育、音乐、美术等活动时间,同时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获得一定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