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本市大部分住宅应防雷
据天津市防雷中心有关专家介绍,本市大部分住宅区都属于法律规定的三类防雷建筑物。住宅区的防雷分类主要由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决定,而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主要受占地面积、有无地下水、地下是否埋有管线、附近有无高压电线等综合因素影响。一般来说,占地面积大,有地下水,地下埋有管网,附近有高压线等都会增加雷击可能。对于高层建筑易遭雷击的说法,专家指出,这种说法不太准确,一般高层建筑物在设计之初就充分考虑了避雷问题,由于设计完善,再加上有关部门对高层建筑的重点检测,高层建筑是非常安全的。
防雷注意事项
情况一:当雷电发生时,你若在户外,应注意以下几点:
迅速躲入有防雷保护装置的建(构)筑物内,或有金属顶的各种车辆内;
在旷野无法找到上述建筑物时,应远离树木和桅杆,寻找相对地势低且干燥处,双脚并拢、蹲姿躲避雷电;
不宜停留在山顶、山脊或建(构)筑物顶部;不宜停留在小型无防雷设施的建筑物、车库、车棚附近;不宜停留在铁栅栏、金属晒衣绳、架空金属体以及铁路轨道附近;
不宜停留在游泳池、湖泊、海滨或孤立的树下;不应游泳或从事其他水上活动,不宜进行室外球类运动;不宜开摩托车、骑自行车。
情况二:若雷暴发生时你正在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附近,则应注意以下几点:
躲进室内,关好门窗,不要停留在楼顶;尽可能关闭各类家用电器,如电视机、电脑等电器,并拔掉电源、电视天线插头;
不宜使用固定电话、手机;不要接触天线、水管、煤气管、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其他金属装置;
不应使用水龙头、热水器。
有关法规链接
天津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公室的周锦程主任指出,在《天津市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五条中规定,房屋使用人应当合理使用房屋,房屋使用禁止下列行为:在屋顶、露台、挑檐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利用房屋外墙悬空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在屋顶堆放杂物;在阳台、露台超荷载堆放物品等。另外,第七条规定,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应当征得房屋所有人、房屋经营管理人的同意,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不得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并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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