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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涉恶9人团伙经检察院审查并提起公诉,东丽区法院日前以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9人1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情回放
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7月23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张某为了与友邦货运站争抢山东天保公司在天津钢铁公司的运输业务,经与被告人陈某预谋后,纠集被告人秦某等10余人,由张某事先指认作案地点,秦某等人携带镐把、片刀等作案工具,驾车窜至位于东丽区程林街杜庄村天保公司驻津办事处门前,将事主詹某等停放于该处的广本、捷达、夏利等轿车砸坏(经鉴定损失共2.2万余元),并将被害人李某打伤后逃离现场。
同日晚被告人陈某派张某给秦某等人送去辛苦费2万元。
同年9月15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秦某伙同郑某等人,窜至东丽区大毕庄镇徐庄村巨邦物流中心,持木棍等作案工具将与其有矛盾的万利通配货站内的电脑等物品砸坏(经鉴定损失1万余元)。
同年10月4日晚11时许,被告人姚某在东丽区赵沽里村某网吧内因琐事与宋某发生争执,后纠集被告人孟某等人,持片刀、木棍等工具将被害人宋某等打伤。
同年10月22日晚10时许,东丽分局民警李某等人到津南区芦庄子村海河南配货站依法执行抓捕任务时,被告人张某等人持铁管、镐把暴力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并将民警打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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