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三个凶手携带自制火枪、匕首等凶器闯入本市河西区一夫妇家中,先以暴力轮奸了妻子,之后又用鞋带残忍地勒死了夫妻二人,侥幸活下来的小女儿守着父母的尸体过了七天七夜。
小亮(化名)就是三人中的一个,因为案发时还不满14周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现在已经被移送到天津市建新劳动教养管理所接受少年教养。
在建新劳教所的一间教室里,记者见到了小亮,他茫然的盯着周围的人,当记者把采访本递给他,想请他写下名字的时候,不经意碰到他的指尖,冰冷得没有一点温度。如果没人介绍,谁会想到单薄的他,竟然是1年前那起抢劫强奸故意杀人案的参与者?那么小小年纪,小亮是怎么走上这条路的呢?
惨案回放:“他让我勒死那个小孩儿,我没勒”
小亮是河北省人,小时候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家里人人都宠着他,要什么就给什么。后来,贪玩的小亮迷恋上了网络,刚上小学一年级的他控制不了自己对游戏的渴求,时不时逃学出去上网。小亮说,因为逃课,学校经常请家长。他怕挨打,每次学校请完家长都会跑出去住几天,等爸爸气儿消了再回家,说着小亮腼腆地笑了一下。久而久之爸爸也管不了了,他干脆辍了学,专门和网络为伴,有时候在网吧一呆就是一天。为了省钱,小亮还办了张会员卡,一个小时只花一块钱。
小亮说,因为经常在同一个网吧打游戏,他认识了19岁的大明(化名),平时两个人都不喜欢回家,干脆今天你请我一顿、明天我请你一顿,关系一点点就好起来了。除了一起打游戏,平时还经常一起出去玩,有时会一起租车来天津,逛逛滨江道、塘沽的洋货市场等,当然最多的还是去网吧打游戏。小亮说,他们打《传奇》都打腻了,已经开始打《半条命》和《红警》了。那时候大明在长途汽车上卖票,平时也靠在网上卖一些游戏的武器或者倒卖游戏账号赚些钱。小亮没有经济来源,他在天津的花销都是大明解决的。这就更加深了两人的感情。
小亮回忆,有一次大明跑长途时认识了“秃子”,两个人挺谈得来,就互相交换了QQ号,平时经常一起聊天。正是通过大明,小亮才认识了“秃子”,也才有了后来的一切……
小亮说,在他12岁的时候,妈妈突然搬到县上的姨家,和爸爸分居了。因为经常出去玩,整天不在家,他也不知道爸爸妈妈为什么会闹到这一步。“只要到时候给我钱就行了,别的也没多想”,小亮说,只有在节假日看到别人一家聚在一起吃团圆饭时,他的心里才会隐隐作痛。
据小亮介绍,因为有个姑姑在天津,哥哥姐姐很早就来天津工作了,妈妈又搬到了姨家,那时候家里只剩下父子俩相依为命。小亮又经常去那些在网吧认识的朋友家住,没事上上网、打打台球,和爸爸待在一起的机会很少,只是印象里觉得爸爸做的饭不太好吃。
后来爸爸妈妈都相继来天津打工,妈妈有时候会回河北省老家看他,放下几百块钱,让他自己去买些吃的,“她不知道我爱吃什么”,小亮有些落寞。“不过有一次,我和他们要2000块钱买手机,他们二话没说就给我了,那时候在农村,像我这么大的孩子还没有用手机的呢。”
2005年2月的一天下午,大明带着“秃子”找到了在游戏中激战正酣的小亮,“秃子”说,“我带你们去天津玩儿几天”。因为有大明跟着,小亮二话没说,就和他们租了车来到天津。小亮说,晚上8、9点钟,“秃子”和大明把他放到天津河西区的一个网吧里,他们俩留在车上商量事儿。“当我打游戏打到一半的时候,他们把我叫走,在一个小饭馆里要了几个菜,还喝了些酒……”说着,小亮的眼开始瞟向窗外……
大概晚上11点多,三人吃完饭后到了常某家。常某和别人住一个伙单,在共用的厅里,小亮看到常某对门的屋子里已经黑了灯。常某说了句“要找人做不在场的证据”,随后就出去了。
记者了解到,常某和对门的王某夫妇住在一个伙单里,共用厕所和厨房,平时两家关系很不好,经常有些磕磕绊绊,有一次因为水费打架,还闹到了派出所。随后关系更是越闹越僵,常某找到了曾经一起服过刑的“秃子”,想花2万块钱让“秃子”找人帮他摆平王某。手头比较紧的“秃子”在金钱的诱惑下,找到大明和小亮,带着买来的改制枪、尖刀来到这个伙单里,常某开了单元门就出去了。
三人在厅里撞开王某家的门,借着打火机的光看到已经睡熟的一家三口。也许,让王某想不到的是,大半夜的竟会闯进三个“不速之客”。慌乱之中,“秃子”朝着屋顶放了一枪,喊着“别动,动我就弄死你”。见没有了动静,“秃子”先剪断电话线,又在大明、小亮的帮助下用布条把一家3口都绑了起来。也许,让王某更想不到的是,“秃子”会在强奸了他的妻子后,甩了句“有福同享”,又把大明和小亮进一步推向了罪恶的深渊……随后,三人翻箱倒柜找出几百块钱后,顺手抽出王某的一双白色旅游鞋的鞋带,先后将夫妻俩勒死。
据“秃子”交代,当时小亮力气太小,也没帮到什么忙。那么,王某的小女儿又是怎么幸免于难的呢?
小亮说,那天临走时“秃子”让他把小孩儿勒死,“我没勒,走过去给她把被子盖上就出去了。”当被问到是什么原因让他没有动手时,小亮一直沉默着……
案发七天之后,王某的爸爸过来,打开门一看,儿子儿媳躺在凌乱不堪的屋子里,小孙女静静的守在一旁,说“坏人让爸爸妈妈睡着了。”老人见状赶忙向警方报了案。老人说,3岁的孙女乐乐(化名)自从经历这件事之后,变得特别不爱说话,要不就是说些谁也听不懂的话。警方通过小乐乐不完整的记忆了解到,在这七天里,她自己饿了就去厨房找方便面吃,渴了就喝奶,还自己洗头洗脸,“我看见几个叔叔把家里的衣服都扔在外边了,就把衣服叠好放到柜子里,妈妈醒来后一定会说我乖……妈妈没穿衣服,我怕她着凉,想把她抱到床上,可我抱不动……”
实话实说:“现在才开始后悔”
小亮说:“2005年4月,我爸爸刚好从天津回老家给我爷爷上坟,一天半夜,他正在看电视,我已经躺在炕上快睡着了,进来10几个警察,我都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儿就被带走了。”小亮说当时觉得反正人也不是他杀的,应该没什么事儿。所以作案后回到老家还像往常一样泡网吧打游戏,什么都没想。直到在关押期间,看了刑法的条文,才意识到“弄不好得在里面待十年八年”,这才后悔不该跟他们一起去。
据了解,大明随后也被抓获,两人均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时主犯“秃子”已经外逃,经过几个月的艰苦努力和缜密侦查,警方终于在同年11月份,在呼和浩特市将隐姓埋名的“秃子”缉拿归案。
因为案发时小亮还不满14周岁,不满14周岁为绝对无刑事责任阶段,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据此,小亮现在已被交由天津市建新劳动教养管理所接受收容教养。
正在接受管教的小亮现在很后悔,总觉得“对不起死去的那两口子。以前不懂事儿也不懂法,来到劳教所后,在干警的教育帮助下,我才开始反思自己。”
小亮说,刚到劳教所时,穿着一双旅游鞋,10多个月没换过了,也没有换洗的衣服,都4月份了还穿着厚厚的绒衣,身上总发出阵阵的酸臭。包班干警曹亚斐拿出自己的钱给他买来新衣新袜还有两双新鞋,并语重心长地说:“这里有两双新鞋,你现在穿一双,另一双等你解教时再穿,到时候希望你穿新鞋走新路!”小亮当时就哭了,他说,今后一定好好做人,不再做违法的事,不让干警们操心了。
当问及建新劳教所五大队二中队包班干警曹亚斐这件事的时候,曹干警淡淡的一笑,“其实这种事在我们所里经常发生,看到哪个学员没有换洗的衣服、鞋子,我们干警就会自己掏钱给他们买,我们只是想在他困难的时候有人帮助过他,等他有了能力,也才会去帮助别人。小孩子的可塑性还很强,我们要把他们往好的方向引导。”
因为只上了小学一年级,小亮很多字都不认得,干警们就轮流教他认字。小亮说每次读报纸或者看书时,只要看到不认识的字,干警们就会帮他把拼音标上,告诉他应该怎么读,是什么意思。现在,报纸上的字小亮认识了一大半,平时干警们还会教他一些法律常识。建新劳教所五大队二中队管教副中队长张伟东说,现在小亮还报了烹饪班和插花班,因为孩子还太小,一无所长,所以只能教他一些技能,让他学一些安身立命的本事,也算是减轻社会的负担。
憧憬未来:“我还想去上学”
“解教后,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那个小女孩。”提起将来,小亮一脸期待,“我还小,我还想继续上学。”
张伟东队长说,小亮还太小,现在还没稳住神儿。他以后的路还很长,期望他能走好以后的路。同时希望社会不要用有色眼光来看他,以宽容的心态来包容他,让他多感受一些温暖。
“我姐姐生了对龙凤胎,我都当小舅舅了。”说着小亮的眼睛里闪过了一丝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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