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曾经连续报道的“无形资产学系列侵权大案”,随着第四案“跨世纪剽窃案”的审理终结,最终宣告全部结束。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被诉剽窃侵权方———广东科技职业学院贾益东教授和财政经济出版社败诉,责令停止侵权,连带赔偿蔡吉祥各项经济损失10万元,并在国家级刊物上公开赔礼道歉。
据了解,贾益东教授2002年出版的该本《无形资产经营》,剽窃字数达到6.6万多字。该书整章整节抄袭了蔡吉祥1999年出版的《无形资产学》部分内容,以致将原书中的“本世纪”等特定时间词汇全盘照搬,全然忘了现在已经进入新的世纪。因此,也被蔡吉祥戏称为“跨世纪的剽窃案”。不仅如此,蔡吉祥的原书中某章节的结尾部分称“关于商誉问题在本书有专门章节予以论述”,而贾教授的新书将此原文照抄后,在后面的章节却没有了下文,同样被蔡吉祥戏称为“无言的结局”。
发人深思的是,该系列侵权案的剽窃方均是各知名大学的教授、博士,在教书育人的同时,他们的剽窃行为不但让自己脸上无光,更给自己所在学校抹黑,让人痛心。同时,尽管相关终审判决已经做出,但相关责任人仍未能吸取相应教训,以“贾益东教授剽窃案”为例,昨天下午,当记者再次登录其所任职高校网站,在“精英荟萃”一栏中,赫然看到该侵权书籍《无形资产经营》一书,仍作为贾益东教授的主要成果被公开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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